▶▶▶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为这次境外追逃行动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我们也看到了公安部在此次行动中所采取策略的正确性,即采取了劝返、遣返和引渡相结合的综合策略。
▶▶▶承办境外追逃工作,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国际化执法视野、拥有国际执法机构人脉资源的执法办案队伍。
受访人:金诚(浙江警察学院治安系主任、教授)
我国国际地位提升,中央反腐决心大
记者:结合刚刚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请您谈谈对“猎狐2014”行动意义和背景的看法。
金诚:相比传统犯罪,经济犯罪手段更为狡猾和隐蔽。经济犯罪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治破坏力较大。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尚不规范,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社会管理能力水平还较低。在不少领域,官商勾结极易形成利益共同体,并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经济犯罪分子以及一些在逃贪官已将出逃境外作为逃脱法律制裁的首选。
要深入理解“猎狐2014”行动,需进一步认清十八大之后掀起的反腐大背景。最近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更加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此外,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也为这次境外追逃行动提供了条件和保障。随着我国国家力量的强大,一些被外逃人员称之为“避罪天堂”的国家,主动与我国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使我国在外交上掌握了主动权。况且,经济犯罪以及外逃贪官贪腐行为所衍生的犯罪,如洗钱犯罪等,也符合国际“双罪原则”,也是各国政府打击的重点犯罪类型,共同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符合共同利益。
综合策略保证追逃工作高效开展
记者:公安部在此次行动中采取了多种综合策略,您对此怎么看?
金诚:本次境外追逃行动的成功,在体现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展现了我国主动外交和国家综合实力之外,我们也看到了公安部在此次行动中所采取策略的正确性,即采取了劝返、遣返和引渡相结合的综合策略。《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鼓励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既体现了我国一贯的“治病救人”的刑事司法策略,同时也确保了追逃工作的高效和实效。相比遣返和引渡,成功的劝返可以避开复杂的国际执法合作中条约前置等诸多法律壁垒,追逃效率较高,也起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通过本次国际执法合作,我们也充分地认识到了建立国与国之间长期的执法合作关系的重要性。通过互派警务联络官,建立联合执法合作机制,逐步夯实双边或多边的条约、协定、备忘录等法律基础,建立长期、稳定的执法合作关系,消除执法合作的法律壁垒,是我国今后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的基础。
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办案队伍
记者:“猎狐2014”行动涉及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非常复杂,您对复合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工作有什么看法?
金诚:通过本次行动,我们也认识到无论是针对劝返、遣返还是引渡,需要对国外的刑事司法制度有比较全面的熟悉和了解。在境外联合执法办案过程中,国外同行对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提出了很高要求。因此,承办境外追逃工作,需要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国际化执法视野、拥有国际执法机构人脉资源的执法办案队伍。在政治上,这支队伍应具有较高的忠诚度、保密意识和国家使命感。在业务能力上,应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尤其是口头交流的能力;其次,要懂业务,熟悉国外法庭作证的基本规则和要求,以适应与国外同行开展联合调查执法行动的要求。
此次“猎狐2014”行动,让我们看到了复合型涉外警务人才的缺乏和今后的培养需求。近年来,国内公安院校十分注重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为今后的国际执法合作储备人才,如浙江警察学院秉承教育国际化的理念,该校的涉外警务专业依托教育部“国际警务合作人才模式创新实验区”,先后选拔140多名涉外警务专业学生赴海外学习。一些毕业生也参与了公安部此次“猎狐2014”行动,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舞台上崭露头角。
(记者 詹肖冰)
·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反腐合作新秩序发展
·浙江湖州: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北京反腐宣言搭建最大反腐国际追逃追赃平台
·北京反腐宣言搭建最大反腐国际追逃追赃平台
·湖北华容检察院:“五举措”重拳反腐
·内蒙古纪委开通“双微”平台 公众可随时了解反腐工作动态
·内蒙古纪委开通“双微”平台 公众可随时了解反腐工作动态
·反腐倡廉:“法度”“官德”一个都不能少
·我国首次大修反腐刑罚条款扎牢制度“笼子”
·织严反腐法网
·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省级电视台播放反腐微电影
·云南省公安厅机关民警参观反腐倡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