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诚待人安抚情绪法律权益问题全解决
吉林检察三推定信访案件门前清
前几年,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每天接10起上访很正常,最多时一天接访达20起,拥挤的人群经常“推不开门”。但现在,每天接访一至两起,成了“门前清”。
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赫赤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吉林市检察院在干警中树立起“权力的唯一作用是维护权利”的法律信仰,在接访中用一颗诚挚的心对待群众,采取对上访群众做有理推定、对上访案件作有过推定、对群众求做有解推定原则,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耐心劝导解决情绪问题
人心顺了,事儿自然就平了。虽然态度好不一定能化解矛盾,但微笑是最好的语言,“迎有问候、去有送语”确实可以安抚群众情绪。
“在这个岗位的每名干警都遭遇过谩骂,难免心里委屈、心酸。”吉林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郭扬说,为了尽量化解矛盾,接访干警仍耐心地劝导和安抚。
赵某是一名长年上访的当事人,他父亲生病时,母亲雇一名50多岁的男护工帮忙,父亲去世后,母亲与该护工同居。同居期间,该护工经其母亲同意取走了两万多元。后来,护工离开不再与其母亲联系。赵某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依法未予立案。赵某一直因此事上访。
郭扬接待赵某时,诚恳地对他说:“我们愿意相信你有理,但请你别再骂人,我们会帮你解决问题。”后来,控申处让赵某自己选择5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召开了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们一致认为赵某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属无理上访。赵某会后也表示,自己脾气火爆,迁怒于检察接访干警太不应该。
吉林市检察院控申大厅每个接待窗口都有一个评价器,群众听完工作人员解答后,可以根据服务情况当场评价。
“百姓的评价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郭扬说,依法依理依情是吉林市检察院化解信访案件的大原则,吉林市检察院控申处也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示范窗口”。
坚守底线解决法律问题
“控申部门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我们的职责是捍卫人民群众的申诉权,坚守法律纠正错案。我们必须做到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铁案。”郭扬说,这是吉林市检察院控申处干警坚守的底线。
李某因同村村委会主任张某使用不正当手段,受到财产损失和不公正对待。李某收集到与张某有关的多项违法犯罪证据,以及张某在一起伤害案件中被漏追究的事实,屡次上访。
农民举报村委会主任,时间久远难辩真伪,而且张某案件已经牵涉到当年办案的检察人员,都是同事必定压力重重。但是控申处毅然坚信案件有错,而有错必纠。最终在2012年年末追究了张某的刑事责任,维护了李某的合理诉求。
接待一位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出租车司机张某时,控申处也遇到了难题——伤害该司机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公安机关在立案阶段因为其应激性障碍而放弃追究其责任。
张某不服,他认为王某并不存在应激性障碍。吉林市检察院控申处干警认为不能让英雄流血再流泪,要为张某讨回公道,但是如何揭穿王某的谎言?
郭扬带领干警做起了特警的活儿。他们在王某家附近租房住了一个多月,秘密跟踪、跟拍取证,重新对王某进行鉴定,揭穿了其假装应激情障碍的事实。最终,王某被判刑,张某获得11万元赔偿。
满足需求解决权益问题
2012年7月的一天,吉林市检察院门前围了近百名企业职工,这是近年来少有的大规模上访。郭扬马上带领干警去了解情况。
原来,吉林市检察院在前不久查办一起企业负责人贪污案件时,将该企业账户查封。而被查封的两千余万元资金中,涉及到企业职工的社保金900余万元。企业职工得知自己的社保金可能受到影响后,前来讨一个说法。
按理讲,案件尚在办理当中,非有关人员不应该过问。但面对焦急等待的企业职工,郭扬多次找院领导汇报情况,寻找解决的办法。最终解决了职工的利益诉求,避免了矛盾激化。
推定百姓诉求有解,最大限度满足百姓需求。3年来,控申处通过窗口接访,带案下访,审查复查等方式,化解100余件信访骨头案。
赫赤说,畅通入口,敞开出口,导入依法解决程序,虽然付出了很多艰辛的努力,但吉林市检察院因此实现了“门前清”。
(记者 张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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