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原因,广东省江门市城区的消防站布局点不合理、站点数量不足、现有消防站保护面积过大等实际问题。为此,江门市公安消防局与市规划局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并提请市政府专家论证会同意,在新实施的《江门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4-2020)》中首次提出微型消防站建站理念,规定市政府在大型住宅小区、大型商业项目审批用地时,需提前预留600平方米为标准的微型消防站用地,并按建筑配套设施预留建设经费,以作为现役消防队伍的有效补充。由于该规定操作性较强,目前已有甘化等4个微型消防站在审批筹建中。微型消防站占地小、建设周期快,是缓解消防经费紧缺、选址困难的有效途径,在城市灭火救援中能充分发挥“小、快、灵”的特点,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田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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