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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集中打击拒执罪 赖账情节严重将被追刑责

2014-11-14 10:44:0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即日起至2015年3月,四川集中打击拒执罪——赖账情节严重将被追刑责

  本次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公安、检察、法院三部门将联手行动,重点惩戒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等四种行为

  即日起至2015年3月,全省法院将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已列出时间表,有钱赖账、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老赖”,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类行为重点惩戒

  集中打击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

  “要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集中打击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破解执行难题。”省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本次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将联手行动,重点惩戒四类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

  三个阶段专项执行

  犯罪线索11月底前移送公安

  据了解,为期5个月的专项执行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1月底前移送线索

  各地法院立即着手对相关执行案件情况进行排查,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将有关犯罪线索于11月底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

  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及时排查,严格按要求进行甄别。对有关线索,要在掌握证据材料基础上,对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要进行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对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司法拘留进行惩戒的,行为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应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于11月底前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第二阶段 明年3月底前宣判

  各级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审判,确保绝大多数案件在明年3月底前宣判。

  省高院同时要求,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做好工作衔接,及时研究解决。

  第三阶段 明年5月底前总结

  各级法院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新闻平台,向社会集中展示打击成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各级法院还将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展示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赵兴军 记者开永丽)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