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景谷6.6级地震发生后,支队紧密结合地震灾区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抓好灾区消防工作,全力确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灾区消防体系建设,推动全民防控。一是发文部署灾区消防消防工作。在圆满完成地震灾区抢险救援阶段性任务后,总队迅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景谷“10.7”地震灾区及全省消防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和火灾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通知下发后,支队、大队相继协调政府、省(县)指挥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方案和相关文件,落实了各职能部门的灾后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二是签订地震灾区消防工作责任状、承诺书。推动景谷县人民政府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督促各级、各部门、受灾群众安置点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形成齐抓管的消防安全良好氛围。目前已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82份,发动帐篷户主签订消防承诺书1720份。三是整合资源参与消防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乡镇、村组干部、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防火巡查及消防宣传。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力量,划分工作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确保灾区“零火灾”。
抓好火灾防控工作,强化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应急值守。加强灾区消防执勤备战力量,细化应急救援力量部署。在受灾严重的永平镇成立“临时消防站”,由一辆抢险救援车、一辆153水罐消防车、一辆城市主战消防车和26名消防官兵组成,对各临时安置点、中小学校和村寨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确保地震灾区消防安全。二是抓好灾区火灾防范工作。建立防火巡查队伍,排除火灾隐患。根据各安置点情况,重点加强对各帐篷安置区、学校板房区进行防火巡查,每个巡查队伍由1至2名干部带队,3至4名战士组成,并在各帐篷安置区、学校板房区配备消防储水桶和灭火器具。三是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支队前方指挥部在灾区通过采取入户宣传、消防培训、疏散演练,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张贴《消防温馨提示》,发送手机短信以及消防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向地震灾区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截止目前,共发放消防宣传资料3万余份,张贴消防温馨提示100余份,开展消防疏散演练1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提升了广大受灾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开通消防“绿色通道”,强化执法服务。一是制定恢复重建民生工程消防服务三项措施。在景谷县消防大队设置恢复重建工程服务窗口,在法律权限允许范围内,缩短灾区消防事务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所有恢复重建工程中的民生工程,实行就近受理、送达、审批,高效、快捷服务群众。三是做到阳光执法。实行“一卡一包一证制”,在窗口受理和消防行政执法中,举止谈吐文明热情,做到程序公开、执法公正。(普洱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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