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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城区检察院:惩治贪腐护正义

2014-11-04 15:45:5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渎职侵权犯罪,不仅伴随着贪污、贿赂犯罪,而且危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危害极大。但由于犯罪手段的多样性和隐蔽性,侵害对象的广泛性和不特定性,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时,往往面临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

  近年来,湖北省襄城区检察院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办案模式,不断突破办案瓶颈问题,深挖内部潜力。2012年,襄城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2013年达到20件21人,2014年截至九月已达到24件25人。目前,该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富有自身特色的办案模式。

  破解“线索少”瓶颈 提升“科技化”水平

  由于内部运行机制不畅,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不对等,渎职侵权类案件线索一直很少。为改变线索瓶颈问题,襄城区院积极转变线索来源观念,主动从传统模式中走出来,建立自侦案件信息情报平台。

  “要实行情报信息从收集、储存到评估、应用的一体化管理。”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进康介绍说,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日常生活和办案中发现线索等各方面的来源均汇集到信息平台,为办案提供基础资料。

  在清查“西气东输”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中,襄城检察院利用互联网收集信息,了解到西气东输工程为与华润天然气接口而绕道襄城,涉及卧龙镇两个自然村征地补偿,根据这一线索,该院侦破襄阳隆中办事处、襄城区发改局共计3名工作人员骗取国家专项资金9万余元贪污案件。

  除此之外,襄城检察院还建立本辖区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工商、税务、审计金融等多渠道、多行业的“工作联席、信息互通”机制,拓展情报信息来源。

  襄城检察院还通过对线索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分“级别”管理和使用案件线索。对成案可能性大的,迅速转入初核阶段;对暂时查处时机不成熟的,转入观察阶段;对短期内无法确定涉案对象、法纪界定模糊的,转入储备阶段,最大限度的利用好线索资源,达到“盯住一批、在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效果。

  为改变人海战、车轮战等传统侦查模式,襄城区检察院从硬件、软件两方面着手,建设科技型检察队伍,破解案件科技含量低的难题。

  在办理高某受贿案中,虽然多个证人证言证明高某存在受贿行为,但高某拒不承认其受贿事实,襄城区院决定对高某进行了数次测谎实验,结果高某均未通过实验。由此,侦查人员坚定了办案信心,明确了侦查方向,最终通过充分的外围证据,以“零口供”对高某提起诉讼。

  去年以来,该院技术部门认真研究新形势职务犯罪特点,积极引进当前相适应技术装备,相继投入60余万元用于购置身心监护仪、心理生理分析仪、手机取证一体机、电脑硬盘数据恢复仪、智能话单侦查定位系统软件等先进侦查设备。

  转变传统办案模式 提高办案质量

  3月初,一条线索摆在了邹进康的面前:襄阳市车管所交警黄某违规修改增大270辆半挂车吨位,并从中牟利。

  “受贿行为往往与滥用职权行为交织。”邹进康介绍说,越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的职能权利,在缺乏有效控制和监管的时候,就越容易将权利“变现”。据此,在初查阶段,襄城检察院确定了“由渎查贪,贪渎并查”的办案策略。

  围绕黄某在履行职务中有无违背职责规范的行为手机固定证据,襄城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黄某立案,随后立即传唤,黄某很快交代了其收受郭某贿赂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随后,市车管所车辆检测岗位四名民警涉案事实也被查实。最终襄阳市车管所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窝案串案6件6人,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元。

  “要改变粗放型办案模式,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协作办案的转变。”邹进康说,该院推行“贪渎并查”、“民、刑联动”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在案件交织复杂的情况下全院一盘棋的分工查证、协作办案,实现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一体打击。

  为改变以往“一张纸、一支笔、一张嘴”的“三个一”片面依赖口供定案模式,襄城区检察院积极转变侦查技巧,实现“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供证结合”的转变。

  2013年,该院收到襄阳市某高架桥拆迁指挥部移交的规划或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可能涉嫌渎职或贪污犯罪线索。但此时,案情已过去近十年,当时的住过涉案规划文件、审批手续、施工图纸等已残全不全,规划部门和施工单位当时的负责人大多已离开法案岗位。

  办案人员一方面秘密摸排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社会关系、可能犯罪的权利分布情况等等详细清单;一方面下大力气吃透相关法规政策,掌握规划工作程序、职责分工,理清责任大小,客观分析行为人工作中实际履行的职责、起到的作用。此外,办案人员还迅速调取犯罪嫌疑人在规划审批档案材料等书证资料中的原始档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有口难辩,铁证如山。

  从一个行贿方查知多个受贿方线索,再从受贿方反过来查其他行贿方的线索,以递进方式不断深挖,襄城区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襄阳市绿化管理处、襄阳市城管系统贪污贿赂窝案、串案17件17人,累计涉案金额达700余万。

  “这些案件的查处中,系统分析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邹进康介绍说,“系统分析”是对行业执法运作规律、特点、具体环节及相关事项加以分析,从中发现线索,并以此类推,在其他领域及其他地区发现类似线索。

  重视打防并重 提供预防对策

  据了解,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已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高发、频发,为破解“割韭菜”割一茬养一茬式职务犯罪难题,襄城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在查处拍卖公司老板李某案件中,襄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发现,李某曾向三利达集团清算组组长行贿16万元,带出了该公司原总经理密谋谋取私利受贿7万元的犯罪事实。随后,破产清算组6名财务人员贪污公款17万元,挪用公款40余万元的案件浮出水面。该公司相关人员通过虚报支出,套取91万元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也被掌握……

  2011年8月,襄城检察院查处了四季青社区工作人员刘某挪用3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金案件。通过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解剖一个行业,不断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襄城检察院突破了檀溪社区工作人员涉嫌医保金犯罪的事实。

  三利达案件结束后,襄城检察院向市国资委提出预防改进方案,随后市国资委将全市未完成国企改制的清算组资金共计3亿多元全部归集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挪用医保金案件查处后,襄城检察院积极向市医保局提出检察建议,市医保局也联合市地税局联合发文,从新制定了社区代收医保费文件,保障了广大百姓的利益。

  “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做到一案一析、一案一建议,在认真分析犯罪发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邹进康介绍说,三年来,襄城检察院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36件,提出的预防对策建议均被发案单位采纳。

  襄城检察院还积极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主动深入区工商、税务等权利集中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50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3000人,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

  此外,该院明确规定检察建议发出一段时间后由专人负责对发出的检察建议执行情况进行“三必访”,即必访提出的建议是否逐条落实,未落实的建议进展如何,存在什么困难;必访受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否逐项得到整改,未能整改的原因是什么;必访受建议单位还有那些需要该院协助整改的事项。

  2014年,该院通过一份检察建议,掀起襄阳市、县两级交警系统大整改,一批长期以来困扰襄阳车主的车检、驾考、驾校、道路平台、道路执法顽症痼疾得到改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作者 陈忠 通讯员 陈忠)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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