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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推行审判权运行新模式促进司法公正

2014-11-03 18:20:4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沈阳11月3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今年以来改变传统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一个合议庭即一个审判庭”的模式,将原有的13个业务庭重新划分为立案、审理、执行、评查四大类25个合议庭,审判组织实现从金字塔型向扁平化转变,切断行政干预,实现“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促进司法公正。

  “法院长期存在行政化管理模式,使经过层层筛选之后走上领导岗位的优秀法官渐渐脱离了审判前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俊峰说,现行审判机制中,合议庭审理案件后,要经过副庭长、庭长、副院长的层层审批,重大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这些审批环节的人员未参加审判,却有权对案件处理结论提出指导性甚至指令性意见,违背诉讼法原理,形成类似行政首长审批制的管理模式。

  2013年,法院系统普遍犯难的法官员额制度改革在葫芦岛市中院推开,法官定编定岗定工作量,完不成者淘汰出局。今年3月,该院打破法院系统存在已久的民事庭、刑事庭、执行庭等业务庭架构,将13个传统业务庭分解,重新划分为立案、审理、执行、评查共四类25个合议庭。合议庭架构取代了传统业务庭架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各业务庭庭长直接分别编入各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空缺的新审判长岗位通过竞聘解决。这样,真正做到还权于合议庭,从组织结构上切断了业务庭行政权对合议庭审判权的渗透、介入、干预。

  与此同时,建立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审理合议庭采用1(审判长)+3(法官)+1(书记员)组成模式,确立“办案、调研、对下指导+自我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合议庭成员在各环节的共同参与和相互制约监督机制。合议庭的裁判文书由案件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法官、审判长依次联名签署,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

  原民三庭庭长赵红梅现为民事第四合议庭审判长。她说,改革后效率非常高,由于要对案件终身负责,所以每一个审判人员高度负责。原审监一庭法官唐铁刚通过竞聘当上了再审审查合议庭审判长,他表示,现在办案机制更透明了,说情的人也少了。

  据悉,审判权新模式运行7个月来,葫芦岛市中院审判质效、人员配置、法官工作状态等均呈积极变化。以案件调撤率为例,改革前,调撤率一直维持在30%左右,4至9月份调撤率为38.2%,同比上升8.2个百分点,其中民商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达到60%以上,减少了上诉、申诉、信访等内生案件数量。

  此外,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杜俊峰说,现在院庭长都回归合议庭办案,既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解决了 “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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