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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打造人民法庭乡土司法升级版

2014-11-03 08:45:3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晋春

  对话背景

  近年来,在人民法庭建设中,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为导向,积极打造以便民措施具体化、调解工作网络化、审判信息公开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化”模式,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泗水法院所辖三处人民法庭年均办案近2000件,约占全院年结案总数的50%。苗馆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圣水峪人民法庭庭长臧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柘沟人民法庭庭长柏仲民荣获“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便民措施具体化

  法周刊:泗水法院打造人民法庭乡土司法升级版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

  张晋春:泗水县位于泰沂山区南麓,总面积1118平方公里,总人口62万人,辖13个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苗馆、柘沟、圣水峪三处人民法庭。为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农民、农业,我们着力打造人民法庭乡土司法升级版,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针对泗水的地理特点。我们县山地多、丘陵多,群众诉讼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司法为民的措施必须具体化、可操作性强,才能真正服务于民,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二是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的需求,要让老百姓对公开、公正的司法过程看得见、听得到。

  三是针对农村“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特点,调解工作大有可为,不仅可以有效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法周刊:司法便民具体化,你们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张晋春:首先,我们开展了“上山办案、下乡送法”活动。针对山区人民群众出行难、路途远、不便诉讼、需要法律服务的实际,法庭干警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上门办理起诉应诉手续,为山区的老百姓和涉案当事人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法庭的法官每月15日到不设法庭的乡镇办公,就近解决当地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案件。

  其次,推行假日法庭。外出打工的诉讼当事人较多,考虑到当事人请假较难,我们开设了“假日法庭”,向辖区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庭长及办案法官电话,通过电话预约时间进行调解或开庭,保证了当事人“打工”、“打官司”两不误。对受理的案件,事先通过电话联系及上门送达的方式,尽量与当事人预约,保证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尽量避开农忙时间,让农民集中精力搞好生产。

  法周刊:泗水法院是如何强化群众观念、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

  张晋春:对群众有感情是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前提。我们积极推行“四心”工作法,将“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融入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积极开展以“露一点笑容、让一个座位、倒一杯热水、怀一颗爱心”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为主要内容的“四一”、“三声”活动,要求法庭干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带着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在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窗口,从立案咨询、材料收转到诉讼调解、案件执行、信访接待,为当事人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官司打得明白、方便、有尊严。

  调解工作网络化

  法周刊:泗水法院是如何构建和完善以法庭为中心的调解网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

  张晋春:我们一贯强调人民法庭要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处理民间纠纷,积极修复邻里关系,让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方式得以化解。

  为此,我院与县综治委、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构建多元联动便民调解网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法院指导非诉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积极构建村、镇、庭“三位一体”便民调解网络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

  在辖区每个行政村,经过村委员会提名、本人同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的程序,聘任一名素质高、人品好、有能力的村干部担任村级便民诉讼联络员;在辖区乡镇司法所设立便民诉讼办公室;在法庭设立便民诉讼调解法官,形成了以法庭为依托,以便民诉讼办公室为延伸,以便民诉讼联络员为骨干,覆盖乡镇、村落的便民诉讼网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周刊:请结合案例介绍一下调解的效果?

  张晋春:比如今年,就杨柳镇村民宋某等11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柘沟法庭法官积极与村便民诉讼联络员联系,先由村里做当事人的工作,而后与当地司法所同志十余次找各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从情理法的角度讲明利害关系。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维护了辖区农村社会的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判信息公开化

  法周刊:审判公开离不开信息化建设,泗水法院是怎样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

  张晋春:提高人民法庭信息化程度,推进人民法庭审判公开,是我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坚持物力财力向一线倾斜,为每处人民法庭建成一个高标准的科技法庭。每个法庭建立了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栏,滚动播出当天开庭信息、诉讼须知,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配备上网电脑和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查询裁判文书、法庭人员信息、诉讼指南以及案件信息等。

  对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判。今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裁判文书按照有关要求,上网率达到100%。

  加强庭审公开,实现了案件审理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庭审光盘刻录存档,做到“每庭必录”,庭审情况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有效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省诉讼成本,网络开庭的方式也得到了广泛应用。苗馆法庭在审理刘某与杜某离婚案件时,由于被告刘某远在日本打工,往返成本过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QQ软件的视频功能与刘某建立实时联系,进行远程庭审,成功调解了这起跨境离婚案,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法周刊: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你们有什么新的打算?

  张晋春: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对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结合泗水实际,我们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抓好法庭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公正司法、甘于奉献、作风优良的人民法庭亲民爱民队伍。

  坚持重心下移,夯实人民法庭基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前沿阵地。

  完善调解网络,逐步形成“立体化、全覆盖”的便民调解网络。(屈庆东 梁磊)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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