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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中级法院提出七个“加强” 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

2014-11-02 14:22: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高院党组成员、上铁中院党组书记许一新在近日召开的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对审判管理要有整体性理念,追求整体性效果;坚持动态性理念,进行动态性调控;坚持开放性原理,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求公信;坚持适应性原理,要循序渐进,遵循审判规律。同时,提出七个“加强”:一要加强依法管理。要处理好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既要通过审委会等平台加强监督和制约,又要防止院庭长的不适当干预。二要加强统筹管理。业务庭的组合和人员配备要适应案件数量和类型的变化;强化整个办案过程的流程管理和质效管理。三要加强层级管理。协调连接法院的层级管理、部门的职能管理和审判组织的自主管理,清晰三级管理职责。四要加强审级管理。严格执行一、二审审级运行机制,做到上下联动、信息畅通、数据通报、结果反馈、工作督办。五要加强保障管理。做好窗口服务、警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完善硬件设施条件,为审判中心工作提供保障。六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审务监督,接受外部监督,增强审判公开性和透明度。七要加强审监庭工作。审监庭的每月工作要有计划,结合数据分析多为院庭领导提供建议,敢于做案件的“杀毒软件”和“防护墙”。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