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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审理十八届四中全会后首起行政领导应诉案

2014-10-31 10:01: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10月28日,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宇坐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被上诉人席上,作为丰台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一起信息公开上诉案。据悉,此次庭审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北京高院出庭应诉的第一起案件。丰台区政府、各委办局、街乡镇等50余名领导到庭参加了案件旁听。

  10月28日的庭审是关于李某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上诉一案。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25日,李某向丰台区政府申请公开“关于批准收回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同日,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就李某提出的公开申请事项分别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和王佐镇人民政府致函了解情况。

  两机关分别复函称,该村开展的腾退工作属于村民自治范畴,所以村委会未对该村集体土地使用方案调整进行批准或备案,亦未向丰台区人民政府备案。2014年1月6日,丰台区政府向李某作出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对于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丰台区政府履行了受理、登记、告知、送达等行政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李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高院。

  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当事人陈述、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通过此次出庭应诉,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愿和呼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宇说道。他还表示,丰台区政府将继续加快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与完善。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法院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切入点,并逐步将其推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以制度推动出庭、以创新推动出声、以延伸推动出力”的工作局面。

  目前,北京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平谷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0%以上;北京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全部或者部分委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的约占审理案件总数的99%以上,完全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不足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初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机制化。(刘向智)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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