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政法委10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做好新形势下云南省政法工作,切实肩负起政法机关在法治云南建设中的责任。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也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确保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名政法干警。
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政法系统的职责使命,积极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各级政法机关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继续抓好《云南省2011-2015年依法治省规划》《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的落实,在依法治省“八大提升行动”上用实劲、出实招、求实效。认真总结我省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思路举措,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法治建设路子。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与尊严。各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定位,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平安云南建设,努力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平安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平安建设难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律框架内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惩治各类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对进入法定渠道的矛盾问题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以依法解决矛盾问题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体会公平正义、信服法律权威。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预防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治安管理,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人管权管事,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畅通交流渠道,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保障体系,提高政法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治精神,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坚强的保障。
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带头弘扬法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始终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严格在法律界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始终把法治信仰教育摆在政法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位置,确保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通过依法审判和处理各类案件,把法律观念、法治精神融入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做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力军,培育和推广法治文化,注重运用民族文化、“以案说法”等方式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和听取群众意见,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支持的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教育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增进法治信仰,凝聚法治力量,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良好环境。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做表率,全省政法系统要走在前列。各州(市)党委政法委、省级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作为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核心,要承担好主体责任,既要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工作,又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努力做示范和标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原原本本研读《决定》,认认真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双凤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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