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检务公开 阳光“晒”出公信
——访河南省委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
10月23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检务公开是构建阳光司法体制的关键内容和重要保障。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2013年11月中旬至2014年11月底,在黑龙江、上海、河南、四川、甘肃五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从2014年9月1日起,河南省三级检察院全面实行检务公开制度。截至10月27日,已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29件,公开法律文书880件,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17710件。
检务公开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问:此次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工作,跟以往有什么不同?
从1998年检察机关首次提出检务公开概念到现在,经历了逐步推进、不断深化的发展历程。此次推行的检务公开工作与以往相比:一是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执法办案信息公开。这次改革突出了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办案流程、办理结果等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内容的公开,比如对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款物处理结果等内容的公开。二是更加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目前,全省183个检察院全部建立了官方门户网站,115个检察院开通官方微博,43个检察院开通官方微信,61个检察院开通手机客户端,增强了公开的及时性和查询的便捷性。三是更加注重兼顾社会关注与保护公民个人权益的关系。这次改革首次对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及时公开的内容进行具体界定。特别是对少数案件是否公开征求当事人意见,有利于避免对案件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和不良影响。四是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本着效果优先、积极稳妥、增强互动的原则,既强调把执法办案行为置于阳光下,提升公信,规范执法,又注重完善说理机制,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监督权。
检务公开平台更加完善
问:全面推行检务公开,通过哪些方式和渠道进行?
我们注重完善“四大平台”,实现检务公开从被动到主动、从网下到网上、从分散到系统的转变。一是拓展实体平台。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控申接待大厅建设,建成集信访接待、案件管理、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方便群众进行举报投诉、法律咨询、查询案件、预约接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等。二是丰富传统媒体平台。我们注意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协作,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提高检察工作的认知度。三是创新专项活动平台。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和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四进”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今年以来,已对全省8016所中小学进行法制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32万人。四是搭建新媒体平台。更多依托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依法、客观、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信息。省检察院开通了“三微”(微博、微信、微视)便民服务平台,对互联网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实行网上检务公开、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网上指引、网上发布。
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问:检务公开全面推行后,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以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信息公开为重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加强检务公开保障、强化检务公开效果,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以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为例,作为河南省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该院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检务公开,建成了“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网上检务大厅”,建立网上点名预约接访、QQ接访、视频接访、律师预约等系统,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网上公示、网上信访受理、网上查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益,推动检务公开由传统单一向创新多元的优质化发展。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还有哪些内容
问:河南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还包括哪些内容?为了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目前建立了哪些工作机制予以保障?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多数需要中央顶层设计。我们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依法、有序、稳步地推进改革。目前,河南省正在进行的检察改革的内容还包括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推进郑州市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等方面。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方面,省检察院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协调处理小组,抓好案件分离和导入诉讼程序,强化违法信访的打击惩处。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方面,确定郑州、洛阳、鹤壁、南阳四个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单位,制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细则》,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建立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在积极推进郑州市全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方面,注重加强指导,加强调研论证,帮助试点单位研究分析工作思路和措施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并注意总结试点单位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扩大试点提供借鉴。对下一步即将开展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事项,也在积极学习试点单位经验,做好调研论证等准备工作。(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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