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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司法局服务渔农村股份制改革 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2014-10-24 11:34: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省司法网 

  今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司法局积极贯彻省司法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舟山新区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工作载体,搭建服务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不断提升新区发展法治软实力。

  一是搭建平台,当好参谋。发挥律师的政府和渔农村法律顾问作用,协助政府做好改革配套措施的制定和政策解释工作,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协助基层组织依法实施改革工作,加强对群众正面宣传引导,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针对股份制改革背景、法律政策、实施难点以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法律问题,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加深法律服务人员对政策法律的整体把握能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据不完全统计,舟山市律师共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2条,提供法律咨询869人次,解答法律问题410人次。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明确重点宣传内容,加强对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所涉矛盾纠纷及法律问题的研究,把该市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等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普及基本政策的同时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突出重点宣传对象,着力加强对村两委干部、渔农民和各类特殊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相关人员依法按章办事的意识,提高按照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已发放宣传挂图200余套,法律读本300余本。

  三是调解纠纷,促进和谐。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影响干扰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调查排摸、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改革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升级,确保改革工作开展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各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疑难复杂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等,逐件落实责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的作用。截至目前,已排查出矛盾纠纷23件,化解21件,避免群体性事件1件。

  四是加强管控,确保安全。加强对渔农村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通过日常走访、集中点验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律教育,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在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利益得失和言行动态情况,及时做好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和警示教育,杜绝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一旦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挑头闹事等破坏、阻扰改革的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收监处理。截至目前,该市各级矫正机构已走访教育特殊人群346人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8次,集中点验8次,对6名人员及时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未发生特殊人群阻扰 “股改”的现象。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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