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10月21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不仅是构筑公平公正执法环境的有力保障,也是打造美丽中国的“护身符”。近些年来,为何会有一些地方官员亲自带头上阵,大搞“暴力拆迁”、“违法强拆”?为何会有不少执法部门热衷于“以罚代管”?又为何会有一些法官在收受了“好处费”之后颠倒黑白,一手制造错假冤案?究其根源,关键就在于法治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盲区”,使得一些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管约束缺位,相关执法流程不够公开透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力研究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举措,旨在让“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并真正通过法律体系形成对权力的制约,坚决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违法乱纪问题,真正警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常有如履薄冰的自觉意识,从而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办事。
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用法律制度编织公平正义的网格,让人民群众时时刻刻感受见证正义的阳光与力量。执法部门必须坚决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为、执法乱为等现象,并进一步畅通投诉监督渠道,让百姓对于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可以随时举报反映,从而真正对权力形成强有力的制约。
(周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