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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检察院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4-10-17 09:59: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纪实

调查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指导村民填写表决意见书
 
向“阳光检务”联络员介绍检察工作
 
了解一宗劳动事故纠纷处理情况

  2010年,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开始了派驻镇街检察室的探索工作。4年的时间过去了,检察室的工作开展得怎么样?群众对检察室有什么看法?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进了一些普通村民的家中。

  一件案件跟踪了3年多

  “别的不说,就说我们村这800多亩鱼塘承包纠纷,大家为此奔走了10年,最后在检察干警的帮助下才解决。”说起检察室,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一村民小组赵组长有些激动。

  2004年,该村村干部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并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800多亩鱼塘低价承包给了29户承包户。

  “当时周边村每亩鱼塘每年的承包价在500元左右,而我们村这800多亩鱼塘价格高的才每亩每年125元。29家承包户中,有16户承包到手后很快以600元左右的价格转包出去。”赵组长说,“村民对此意见很大,从2004年开始我们到处上访,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11年7月,该村村民到新会区检察院派驻三江检察室上访。三江检察室迅速与新会区检察院民行科展开联合调查,确定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这29份合同纠纷时间长,涉及人员众多,利益主体多样,各种关系错综复杂,要真正做到定分止争,诉讼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三江检察室主任李均气介绍道,村民们多年来一直到各级信访,却从未提起过民事诉讼,对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还有疑虑。因此,该院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督促该村民小组依法提起诉讼,及时维护村民小组的集体利益,同时加强与村民沟通,详细说明纠纷中的各种复杂问题,解释诉讼解决问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村民们终于接受了建议,并按照建议对合同进行分门别类,采取分批起诉的方式,于当年7月底第一批起诉了6个承包户。4个月后,法院支持了村民小组的诉讼请求。

  “第一批的起诉和执行都很顺利,也给了我们信心。”赵组长说。2012年8月,村民小组再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定另外23个承包户退回鱼塘并支付土地占用费。

  “这23起合同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在进入诉讼程序后,我们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诉中监督。”李均气说,三江检察室多次派员旁听庭审,确保诉讼程序公正,还多次走访村民,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权利,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解决证据的收集提交、诉求请求等方面的问题,为村民们充分行使权利提供保障。

  法院终审判决该村民小组胜诉,但在执行时又遇到难题,有的承包户拒不移交鱼塘。为此,新会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从2011年督促起诉到今年执行完毕,检察室对我们的案件跟踪了3年多。检察官们的专业水平、敬业精神,我们都看到眼里,记在心里了。”赵组长说。

  “有检察室就有了主心骨”

  检察室因为设在基层,大大拉近了检察官与群众的距离。古井镇一村民阿章说:“检察室给了我们一个办事说理的地方,有检察室在,村民们就觉得有了主心骨。”

  2012年,阿章承包的20亩林地上建设了输电线路,而占地青苗补偿款他一直没拿到。古井检察室为此展开调查与协调。两年来,该室主任杨锦雄前后六次到阿章家询问处理情况。

  “征占地补偿矛盾在基层非常普遍,阿章承包的土地没有图纸坐标,造成权利边界不清,补偿也就没有了依据和标准,如果不把每一块土地的边界具体厘清,根本无法判断补偿款应该怎么发放。”杨锦雄介绍道。

  后来,杨锦雄到供电部门调取了输电线路的建设图纸,并与相关部门、村委会多次到承包林地现场调查,最终确认了电线建设跨越阿章家承包林地的面积范围。在与村委会沟通后,杨锦雄发现本应发放给阿章的补偿款被错发给了别人。

  “检察室不仅是检察机关在农村基层的工作队,还是查办和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杨锦雄说。2013年,古井检察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村有在农用地上盖房的现象。检察室与当地国土部门沟通后,对案件办理进行了全程跟踪,并从中发现该村村干部林某等人涉嫌贿选、非法转让农用地、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犯罪线索。

  “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但村干部法律素养不足,村务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相关监管部门监督乏力,这是导致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杨锦雄说。为此,检察干警把包括林某在内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在全区所有村委会播放并赠送光盘,以增强村干部依法选举、依法用权的自觉性,同时向基层政府、国土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农村“三资”管理等制度加强指导和监督。

  “走进群众心里才能服务好群众”

  “有事还是找检察室,又快又有用!”大泽镇一村民小组长吕组长说话干脆利落,他说,2013年,该村村民因为一起土地发包问题正筹划上访,被走访的大泽检察室主任梁炳均了解到,经过检察官的解释说明,村民们最后放弃了上访,转而采取法律诉讼方式。在起诉和案件判决执行时遇到困难,检察室又及时提供了帮助,最后使问题得到解决。

  “走进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这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大泽检察室主任梁炳均介绍,新会区检察院的6个检察室都设在人口集中、信访量大、辐射功能强的中心镇街,以适应检察室“受理快、办理快、反馈快”的特点。

  据介绍,检察室设在群众“家门口”,不仅方便了群众上访,还有利于检察官走进群众,了解农村。

  “走访是检察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很多问题只有走下去才能发现。”梁炳均说。2014年,该院6个检察室在全区229个村委会走访900多次,检察官的脚印踏遍了每一个村庄。通过走访,检察室干警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8条,发现民事督促起诉线索38件,执行监督线索186件。

  与此同时,检察室还聘请了300多名“阳光检务”联络员,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全区每一个角落,形成了一个以检察室为中心、以联络员为节点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

  “我们在选聘‘阳光检务’联络员时,要求受聘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活动能力,在基层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梁炳均说,“阳光检务”联络员承担着收集群众意见和案件线索、协助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任务,与联络员的日常沟通联系,也是检察室每天工作的必要内容。

  去年秋天的某一天,大泽检察室接到“阳光检务”联络员反映,多村相继发生数起外地污水处理厂偷卸污泥事件,其中仅大泽村倾倒的污泥就达3000多立方米,损坏土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且污泥味道刺鼻,使村内环境受到极大破坏,群众对此强烈不满。检察室立即督促环保部门办理案件,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环保部门属地管辖、污泥处理处置运营各环节监管不严等问题,撰写了《跨区域偷卸污泥案件频发凸显污泥处理监管问题》的检察建议,引起广东省省委领导的重视,最终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所有的检察工作,归根到底都是服务群众的工作,而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心里,这是我们服务好农村、服务好群众的第一步,这一步走好了,服务群众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梁炳均说。(陈晓东)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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