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是我省司法行政机关非常重视的一块内容。早在1998年,我省首个维护国防利益的法律援助站便在杭州下城区建立,负责涉军案件的援助。由此,我省法律援助中心开始了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上的探索与创新。
从为部队官兵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到协助部队开展法制教育;从为军人军属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到建立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16年间,省法律援助中心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今年9月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提供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发展至今,全省已有200余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走进驻浙部队,提供零距离“驻点”式服务,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也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驻点服务打造零距离法援平台
2013年3月,在台州打工的四川籍军属刘某发生车祸,构成一级伤残,治疗费用一时成了难题。远在北京服役的刘某的儿子焦急万分,无奈之下向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中心受理案件后,立即开通了绿色通道,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承办这起案件。在法律援助中心、交警部门等多方努力下,刘某和肇事方以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60.5万元,解决了治疗费用问题。
“过去,本地法律援助机构为异地籍战士和军属维权,由于牵涉部门多、程序复杂,维权比较困难,而如今他们只需向省法援中心提交一张《法律援助申请表》即可。”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伟强介绍,目前全省在驻浙部队旅、团级单位和师以上机关直属单位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达200余家,越来越多的军人军属会主动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
为了更好地维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援助申请时,最大限度地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条件。以绍兴市为例,只要持有有效的军籍证明或相关军属证明,法律援助中心可免审经济状况,立即作出给予援助的决定。
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一样,法援事项的逐步扩大也是省法律援助中心军人军属法援工作的一大亮点。“如今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种类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目前在《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确定的援助范围之外,我省将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军属的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军人军属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优抚优待金发放纠纷,人民法院立案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案件类型都纳入了援助范围。”陈伟强说。
2013年,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年接受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受援109人,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70余万元。
拓展职能健全涉军法援网络
2013年8月,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实施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情暖军营工程”。
40余场法律讲座、130多场法律咨询、2000余册法律书籍、4万份宣传资料……一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深入军营、警营,送法上门,通过组织集体学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一事一议、以法析理等,切实增强军人军属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不断推出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新举措,努力为部队官兵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帮助。活动期间全省办理涉及军人军属案件168件,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在建立200余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全省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与驻军部队专题研究涉军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对所属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集中进行服务指导,确保驻浙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建立和正常运行。
省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每年会同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开展全省新兵“法律巡讲”活动。绍兴、嘉兴等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走访驻地部队、人武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官兵意见、建议,了解部队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拥军维权活动的需求,了解部队和军人、军属面临的法律问题,为法律援助拥军维权活动有的放矢地开展打好基础。温州、绍兴、衢州等地根据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增多的情况,将一些典型问题编成专题法律宣传资料,安排专业律师进行讲解,给部队官兵上法律课。为了以更直观的形式加强宣传效果,金华市还派出律师25人次开展了4场模拟法庭活动,深受部队官兵欢迎。
“各地还以法律援助中心为辐射,有机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涉军法律援助网络。”陈伟强介绍,湖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吸收了全市20家重点律师事务所、5家公证处主任为成员,还聘请各乡镇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主任为援助站的信息员,对涉及军人军属的法律问题,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的市、县、乡(镇)快速联动体系,力求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协调、及时处理。
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法援质量
2013年6月,长兴县虹星桥镇义务兵陈某的父亲受他人雇佣帮助拆建房屋时不慎摔伤,雇主与房主相互推卸责任,诉讼又缺乏相应证据。援助机构在受理陈某父亲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当即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的两名律师办理,并及时召集援助机构全体人员进行讨论,确定行之有效的取证方案,两名律师克服各种困难,终于收集到一系列有力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雇主与房主连带赔偿陈某的父亲各项损失近13万元。
陈伟强告诉记者,“为了最大限度提供法律援助便利,我们简化了受理程序,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做到应援尽援。”同时,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优秀律师办理,对案件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监控,加强对办案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或者残疾军属,法援中心还提供上门服务。
2013年,在办理丽水市武警支队军官吴某一起索赔金额高达31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该市法律援助中心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受理、起诉、法院立案等程序。温州、嘉兴、台州、舟山还推行部队一对一结对法律援助服务,由资深律师担任部队法律顾问,为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通过省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努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至今成果显著。2007年至2013年7年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受军人军属法律咨询30000余人次,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1500余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超过千万元。
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认为我省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工作富有创新,做得很好,是省司法厅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支持双拥工作的新发展、新亮点。
“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将社会矛盾的解决纳入法制的轨道,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有力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陈伟强表示,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以最大限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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