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电话会现场
随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逐步显现。对此,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9月11日印发了《成都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五个原则:诉访分离、依法处理、分级办理、公开透明、源头治理。
10月11日,成都市委政法委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推进及信访积案清理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要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为契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有机统一。
成都市委政法委明确要求,各市级政法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全力化解,实现目标。据悉,这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以规范入口、理顺程序、畅通出口为重点,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诉访分离、司法救助、依法办结、教育帮扶等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实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市级政法机关分别在会上就中央、省、市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文件精神的贯彻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落实进行发言。
解决入口不畅防止相关部门“踢皮球”
《实施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定位及作用,避免了相关单位责任主体界定不明,职责不清晰、权责不统一、配合协调不力等问题,使部门间沟通、衔接进一步顺畅,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入口不顺是当前诉访分离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信访申诉的渠道窄、渠道少;诉与访的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工作中难以准确地分类处理;受理立案的门槛高,一些符合条件的诉求进入不了法律程序;各单位间存在“踢皮球”的问题,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依法及时受理。
该负责人表示,该《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以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为关键,以规范入口、理顺程序、畅通出口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诉访分离、司法救助、依法办结、教育帮扶等工作机制,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解疑释惑维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施办法》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政法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或相应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作为诉类事项办理;对政法机关依法不能通过司法程序或其他法定救济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信访条例》处理的信访事项,作为访类事项办理。《实施办法》同时还要求,要以法治思维破解信访难题、以法治方式解决难题,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加大调处力度、清理化解信访积案。成都市要求各区(市)、县设置联合接访中心,构建“三调联动”平台,坚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
解决有错不纠防止法律程序“空转”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在依法办理环节要求政法机关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经复议、审理、符合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严格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同时强化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依法打击违法上访。
成都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办法》主要着眼于防止法律程序“空转”,解决有错不纠的问题。特别是对实体没有问题,但办案程序、司法文书等方面存有瑕疵的案件,提出了原则性解决办法,要求政法机关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切实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实际效果。
该负责人表示,政法机关对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对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案件,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经复议、审理、符合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严格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对经复议、审理、符合,未发现错误的,坚决依法维持原裁决,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同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针对违法上访行为,该《实施办法》也明确要求,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做好对违法上访行为的处置工作。“违规上访、违法闹访已经成为影响一些地方信访秩序、社会秩序的一个突出问题。《实施办法》的下发,将有助于各级政法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为依法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创造良好环境。”该负责人强调。
四个到位标准防止反复缠访闹访
《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把握信访案件终结的“四个到位”标准(即“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到位”)和程序,注重通过依法终结推动案件息诉息访,确保终结案件质量。
“有的已经走完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退不出处理程序,有些案件当事人仍然反复缠访闹访,严重影响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该负责人说。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伤者刘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随后法院一审判处肇事逃逸司机有期徒刑五年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在民事赔偿已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刘某的亲属孙某还多次聚集亲属到肇事者父亲经营的网吧侮辱谩骂,并多次进行非法上访。当地政法机关在对孙某多次进行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无效果后,警方在收集了大量固定证据后,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罪,对孙某实行刑事拘留。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就是主要着眼于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防止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为此,《实施办法》明确了依法终结的范围和法律依据,细化了终结标准和程序,确保终结案件质量;对问题已经依法公正解决仍然缠访缠诉的个案,明确了综合化解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终结事项依法有序退出法律处理程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对于确有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要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对信访案件终结后仍出现缠访、闹访的,要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运用第三方力量参与教育疏导,促进案结事了。
部门实践
成都中院:
调整内设机构实现诉访分离
按照“诉访分离”的要求,成都市中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院长“四公开”平台并入诉讼服务中心,明确属于“诉”范畴的当事人诉求由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中转、答复,属于“访”范畴的诉求由信访部门专门办理、回复,分类处置群众“诉”、“访”两方面的诉求。
市检察院:
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合法诉求有效表达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成都市检察系统进行了五个方面的探索:一是在坚持日常控申接待和检察长接待的基础上,正在推行检察长预约接访、网络接访和下访巡访三项接访工作新规定;二是与成都市邮政局合作开辟了“成都检察邮政信访绿色通道”;三是将“12309”举报电话、检察院门户网站等建设成为联系群众的新平台;四是完善检察工作点、定期走访、聘请检察联络员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五是推进检察场所规范化建设。
市公安局:
重大活动前彻底摸排涉警信访
在每一次重大活动前,成都市公安局都会按照政法委、信联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涉警信访问题进行彻底摸排。通过开展“涉警信访问题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活动,集中清理并攻坚化解一批涉警信访问题。
市司法局:
调访一体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今年以来,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了“调访一体化”网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尤其是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及时指派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处理,尽量把矛盾解决在非诉阶段。
(杨金 忠黄晶 记者 曾昌文 /文 谢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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