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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升级法律援助 深化惠民服务

2014-10-08 16:20: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平安浙江网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 务实清廉”的宗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主题活动,从六个方面全面升级法律援助工作。

  一、降低援助门槛

  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类型案件今后将逐步纳入免经济困难审查范围。

  二是不断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将城市下岗职工失业证、城市无生活来源证明、“农村五保供养证”、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等认定为经济困难证明。

  二、通畅申请渠道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行业对接,将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为法律援助的接待站、受理点和宣传窗口,结合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聘任承担农村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法律援助联络员,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方便群众就近申请。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网上法律援助办事大厅,开展网络化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法律援助与困难群众、特殊群体需求的零距离对接。

  三、丰富服务内容

  一是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等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逐步将因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中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请求赔偿,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等一系列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二是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领域。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土地制度改革、生态补偿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可能产生法律援助新需求的领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四、创新援助形式

  一是开展法律维权辅导服务。通过条文适用讲解、维权路径指引、诉求分析梳理、诉讼(仲裁)程序告知等方式,引导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相关知识的来访群众自行完成维权工作。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前置、延伸性服务。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却无法自行取得申请所需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尽力帮助他们取得材料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工作,实行服务前置。

  三是探索费用分担法律服务。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有关律师事务所或志愿律师,通过减收服务费用的方式帮助他们获得相关法律服务。

  五、提高援助质量

  一是实行案件质量标准化机制。坚持法律援助案件听庭制和当事人回访制,不断提高听庭、回访比例,提高监督效力。严格执行《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管理规定》,做到案件流程、案件材料、案件归档和监督管理规范、统一。

  二是要逐步建立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发现并纠正在管理和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要创新和完善案件指派机制。根据专业特长相应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积极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使来访人有充分的自主权。

  六、加强窗口建设

  以创建文明示范窗口为契机,积极开展“两优一满意”活动(服务优、质量优、群众满意),推行首问责任制,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强化窗口的功能区分,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12348”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热线工作制度,加强咨询解答、纠纷调处、法制宣传等功能,打造司法行政惠民服务新品牌。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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