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鲁山县检察院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文明素养,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文明执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议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经过干警评选,一名干警被评为该院 “爱岗敬业”模范,并荣获该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半年多来,共有10名干警因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等善行义举光荣上榜。
举办道德讲堂和先进人物报告会。该院邀请该县道德模范、信访局副局长赵某某、县法院某法庭庭长魏某某讲述其化解信访纠纷、以调解方式审结民事案件的先进事迹。使与会干警进一步感受到了道德的力量,受到了启发和教育,增强了立足检察职能、争做文明检察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读书学习交流活动,创建学习型单位。该院投入数万元资金,为干警购买了《美的历程》《自由在高处》《责任胜于能力》《细节决定成败》等图书,方便干警阅读,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提升了干警的审美意识、责任意识,营造了机关浓厚的书香氛围。
开办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单位的意义和重大活动安排。及时把全院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的内容、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题教育活动、干警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图片、信息等内容及时传递,确保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检察机关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利用传统重大节日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中秋节”、“七·一”等节日,举办全院干警参加、内容丰富的运动会和歌咏比赛。既锻炼了身心,又活跃了全院的气氛,增强了干警创建文明单位的意识。同时,该院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绿化环境,做到院内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为干警的工作、生活创造了一个舒心、舒适的环境。 (通讯员 陈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