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直接关心,市委、区委和市中级法院大力支持下,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全面启动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为建设法治新区提效破局。
依靠党委支持,有序开展改革试点
市委召开常委会进行部署,市中院成立南沙法院司法改革指导小组,区委大力支持。南沙法院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南沙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序时推进,扎实开展。市中院刘年夫院长、区政法委梁岭书记等领导亲临指导,稳妥有序地开展25项改革试点工作。
南沙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的肯定。他在《南沙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批示指出“区法院推进改革的举措有力,思路清晰。可专题向常委会报告,供全区各部门学习、借鉴”。市中院院长刘年夫对试点工作也给予肯定,他指出“南沙法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应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解放思想,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尤其是推出涉及体制、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新举措,在探索和深化司法改革上争取更大成绩。”
聚焦区域发展,打造法治新区高地
筹备自贸区审判庭和选任涉外法官。加强对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问题,特别是自贸区内投资、税收、贸易、金融等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组织专题培训。为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合议庭和筹备中的自贸区审判庭,积极培养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和自贸区相关法律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官。目前已增选5名法官及助理为涉外案件审判合议庭成员。
建立港澳案件商会协调机制。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分别就建立商会协调机制进行会签,对涉港澳案件引入商会介入协调,建立诉前纠纷信息共享制度、诉中联动调解制度和诉后执行协调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内部组织沟通化解矛盾的优势。
选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与统战部门沟通联系,将在南沙投资、工作或生活的港澳籍中国居民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已初步选定首批五名港澳籍陪审员,其中3人为港籍,2人为澳籍,以提升司法裁判的对外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国际营商环境。
推进知识产权、环境资源保护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加大与版权局、专利局、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邀请知产、环保专家担任专业陪审员,探索公益诉讼审判,充分发挥民事、刑事、行政类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专业化、集约化优势。
尊重司法规律,探索审判机制改革
建立法官会商制度。健全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的先行过滤机制,制定并在全院印发《南沙法院关于法官会商的规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46名刑事、民事、商事和行政等相关审判领域的资深法官组建法官会商团队,定期组织开展业务会商,讨论疑难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减少法官对审委会的过度依赖。
探索主审法官团队人员配比模式。在刑庭、民一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庭、南沙法庭等五个业务审判庭,分别选取5名审判员为主审法官,开展主审法官负责制试点工作,探索主审法官团队的人员配比模式。截至7月底,试点团队共审结案件216件,试点期间,结案质效有所提升,为下一步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积累有效实证经验。
试行专项法官工作机制。在全院范围内,设立刑事速裁法官、民事速裁法官、涉外法官、社区法官等专项法官,分别专司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案件、小额速裁案件、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和派驻社区工作,科学设定法官的专项化分类,促进法官合理分流,形成特色专项法官制度,促进法官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实施要素式审判与管理。制定《关于推行要素式审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编撰各类型案件审判要素及各类辅助工作的操作流程。将操作要素进行提炼,按节点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提升审执质效。已完成14类民商事案件、8类刑事案件,9类行政案件审判要素的编写,及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人员和辅助人员操作流程的编撰。
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协作,简化审理流程,下放此类案件的审批权限(包括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和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权限,缩短审理周期。截至7月底,共受理轻刑快审案件59件62人,其中审结57件60人。在已审结案件中,从立案到宣判平均用时6.58天,拘役刑适用率61.67%,缓刑适用率30%。
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审判执行提效
推行司法协助联络制度。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共建司法协助联络机制的实施方案》,共建司法协助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各街镇司法所和村居、社区人民调解体系的作用,共同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司法宣传、司法送达、查找当事人、社区矫正等活动,并建立培训、台账、定期报告、经费保障等四项制度,明确司法协助联络员的五项职责。目前已聘任并脱产培训了161名司法协助联络员,并已开展常态工作。
建立社区法官助理制度。对村居调解干部、社工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合格后聘为社区法官助理,在社区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联调、社区矫正、法律宣传等工作。目前已在珠江街、万顷沙镇按照不同模式聘任2名社区法官助理,同时积极与辖内的其他镇街就选任社区法官助理进行磋商。
实行立体防控,实现纠纷多元化解
注重纠纷预防。推行社区法官“一站式”服务,以社区法官工作室为平台,开展预约立案、巡回审判、送达、执行、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代表委员联络等“一站式”服务,创建了福生社区等无讼社区。完善网格化司法服务机制,组建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专业法官队伍,挂点服务街镇村居。开展“订单式”司法服务,根据不同社区、村居、企业的个性化司法需求,提供相应的司法服务。今年以来,为镇街、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制授课9次,培训人民调解员700余人次。
深化诉前联调。坚持社区法官参与诉前联调机制,通过诉前联调共处理纠纷294件,调解成功率69%,自动履行率100%。试行“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诉前联调,完善人大代表诉前联调工作室建设,委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持调解案件4件。推动行业调解,设立保险公司诉前联调派驻点,建立企业、工会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联调机制,企业参与联调案件28件。
完善诉中调解。建立人民陪审员庭前调解制度,出台《人民陪审员庭前调解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基层和社会各界的属性优势,挖掘其在调解方面的巨大潜力,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案件40件。深化资深法官专门调解工作室建设。已建立婚姻家事案件,劳动争议及民间借贷、侵权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专门调解工作室。其中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室调解率高达91.84%。(贺小丹、陈毅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