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美称的莆田在“海西建设”的历史机遇中提出了“跨越发展,宜居港城”的发展战略,然而,伴随着城市建设大潮的到来,城乡一体化改革试验进程出现了大量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两违 ”现象,为此,莆田市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究“两违”案件的特点, 严厉查办“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
近年来,大量的房地产商进驻莆田,处于城乡结合部的该地区部分村民闻风而起,为了日后的征地拆迁补偿,开始大量抢建、违建房子,其中出现了许多不良现象。检察干警们敏锐地意识到这其中可能存在的“两违”职务犯罪,经过细致摸排,果然发现了步云村原村主任兼村土地协管员方某先后8次收受违章建房户的贿赂,同时,自己也多次向镇海街道原副主任、国土所负责人行贿的 犯罪行为。
为解决“两违”背后职务犯罪线索难以发现的问题,该院反贪局张如鹏副局长告诉记者:“我们前期着重培养干警们发现‘两违’案件线索的敏锐性,并且重视对线索的跟踪与督办,一旦发现线索,就会分秒必争,必须在当天制定出 初查计划,领导批准后就会立即展开初查。”
在近期查办的荔城区新度镇村建站原负责人黄某涉嫌受贿案中,对于其牵涉出的新度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某涉嫌受贿一案,领导和办案干警们事先就制定了周密的审讯计划,于是一鼓作气,迅速获取口供,在嫌疑人到案后不 久就突破了案件。
在摸清“两违”职务犯罪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该局采取“查个案,挖窝案,牵串案,抓类案”的层级拓展办案模式,在查办秀屿区月塘乡砺山村原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吴某涉嫌受贿一案中,根据吴某本人自恃有关系、不择手段捞钱的性格特点,以及砺山村大量的“两违”建设现象,干警们及时总结分析案件特点,明确办案重点环节,通过深挖细查,不仅查明了吴某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多万元,放任违法占地建房的犯罪事实,而且又深挖查明吴某充当掮客向相关国土资源所人员行贿20多万元,进而查办了月塘乡国土资源所郑某和陈某、秀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征迁办办事员方某以及秀屿区东庄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郭某等人行 受贿案窝串案,全案共立6件6人。
据了解,自2012年3月份制定并下发了《莆田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两违”背后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至今年7月份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共查办“两违”背后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9件49人,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0人,涉案金额约550万元人民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见习记者 林 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