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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中院推出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案件的新举措

2014-09-18 11:12: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政法网 

9月12日,太原市中院审监庭的会议室里,来自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的5名人民陪审员,在卷宗堆积的桌子边聚精会神地翻阅案件,不时与法官交换意见。这是太原市中院审监庭引入人民陪审员审理减刑案件的一幕,也是人民陪审员首次通过此种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

此次5名人民陪审员是从全市300多名中,根据文化程度、职业特点、参审案件数量、工作经历、个人意愿等因素挑选出来的,作为合议庭成员,和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全程参与此批720件减刑案件的审理,包括阅卷、考察、开庭、合议等环节,最终作出公正的减刑裁决。

来自小店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张翼杰是山大商务学院法律系的教授,她告诉记者,2009年开始从事陪审工作,参审的案件有几百件,但参与减刑案件还是第一次,这既是一种学习,也是一次挑战。我们行使陪审员的神圣权利,首要是做好基础的阅卷工作。具体到个案,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附带民事裁判履行情况、罪犯退赃退赔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提出合理的意见,真正做到既“陪”又“审”,发挥好我们陪审员的作用。

结合张翼杰的本职工作来说,她表示这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实践的好机会。在这里工作,庭长到法官们,工作严谨、注重细节、思路清晰,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将有利于我把典型的案例融入到今后的教学当中。

审监庭庭长杨效熙告诉记者,多年来,由于相关法律不够完善,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过程鲜为外界所知,个别案件审理受社会公众诟病。为此,院党组根据最高院今年4月份公布的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将“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列为重点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引入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审理活动、监督司法个案最直接的举措,有利于发扬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太原市中院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是一项司法创新。目前正在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进行积极的探索,争取摸索出一套成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参审全部,全员参加,全程参与”,即我庭审理的全部减刑假释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全市人民陪审员都有机会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全过程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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