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剑河县创新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刑释安置帮教人员“回归关爱”工程,全力帮助他们解除出监后面对社会和生活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亲情、恩情和温情的感化中,逐步消融仇视,放下包袱,重新认识社会和认知生活,重新改造恶念,重新回归理性,成为社会大家庭的新的成员,成为新的遵纪守法公民。
必接工程撑起刑释人员自尊的天空
“必接工程”是剑河县根据省内监狱服刑的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时,对8类重点案件犯罪人员组织政法干警直接到监所接回安置落实帮教的举措。旨在通过执法部门到监接人,改善刑释人员与执法人的关系,让刑释人员在出监的第一时间建立新型的良性感恩思维,从而化解促进的矛盾和旧怨,促进重新融入社会的目的。
2012年春节前夕,岑松镇司法所接收到黄平东坡监狱通知,巫门村万某某即将服刑期满,将于春节前夕到期出狱,请镇综治部门组织做好“必接”工作。
镇司法所收到信息后,丝毫不敢怠慢,马上向镇政法委书记甑达航作了报告。通过认真分析,决定由镇综治办签头,安排人员到巫门村与万某某家属进行沟通,落实好其回家后的安置措施后,再决定回复接回的时间。
通过镇综治办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干警入户进行走访评估,发现该刑释人员的情况颇为特殊。原来万某某已经没有了父母,早年自己独立居住,而且长期在外打工,在外面触犯法律后被判处刑罚,家里的哥嫂连信息都没听说过。他的房子由于年久失修,无人看管,变得通天露地,已经无法居住。两个哥哥自己分家立户各自居住,加上万某某平时游手好闲,哥嫂都不同意接受同住。哥嫂门们都一致认为,万某某犯罪坐牢是丢丑的事,回家来跟他们一起居住生活,影响他们一大家的名声,亲戚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到头来害得自家姑娘难嫁,媳妇难娶,都表示坚决不同意万某某回家共同居住。通过多次沟通,参加调查的干警分析,这是一个特殊的个案,在没有安置基础的前提下,如果贸然把万某某接回,得不到妥善的安置,势必又会发生新的问题和矛盾,控制不好还会引起重新犯罪。到时候旧的问题没有解决好,说不定又有新的问题发生出来。
镇综治办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该户家属不同意接收万某某回家的症结。最后归结到生活困难和影响名声两个主要问题上。并根据情况作出对策:一是由镇政法委书记带领派出所、司法所干警陪同万某某的兄长一起,亲自到监狱接回万某某,亲自送到其哥嫂家里,与亲朋好友见面,并告诉大家,万某某已经改邪归正,现在已经是合法公民;二是由镇民政部门安排部分的帮困经费,用于万某某回家后临时生活的开支和过年的费用,让万某某和家人一起共同过一个有尊严的春节;三是春节过后,由镇司法所负责与县司法局在屯州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建立的阳光就业过渡基地联系安排就业,临时解决经济困难生活无保障的问题。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万某某的兄长和嫂子终于同意将其接回,表示愿意一起共同居住生活。
农历12月28日,在镇政法委书记带领下,派出所、司法所干警一起把万某某接回送到其长兄家中。两个哥哥及嫂子一家人感动得泣不成声。他们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派出所司法所干警,是你们不嫌弃坐过牢的人,给我们家找回天大的面子,让我们家没有受到社会的歧视,亲戚朋友还是一样的亲热我们。我们家一定好好地生活,好好的教育好大家,好好地做活路挣干净钱,不会再发生违法乱纪的事。
春节过后,镇综治办通过联系,把万某某安置在老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班,有了固定的收入,有了和谐的人际关系,还有公司老板一视同仁的关爱,万某某在公司里越干越欢。浪子回头金不换,不久就成为公司生产车间的一把好手。
2013年以来,剑河县共接回省内监狱刑释人员24人,接回率100%,是全州接回率最高的县市之一。
来自阳光就业基地的温暖
在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有一家规模不算很大的民营企业。几栋厂房,几个股东,几千万的投资,百十来个工人,就是这家企业的全部家当。从外观看去,这家企业与园区的其他企业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但熟悉这家企业的人,无不被他们的博大情怀和他们所担当的社会责任所叹服。
2012年初期,这家企业的老总祁天成参加县工商联组织召开的非公经济组织“双协议双承诺”工作会议回来,马上召集几个一起集资建厂的股东进行商议,最后形成共识,接受县工商联和县司法局的请求建议,同意在公司内建立“阳光就业爱心基地”,接收部分合适的刑释人员进入企业就业,实行同工同酬,一视同仁管理。还在办公区三楼腾出专门的办公室,落实各种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于是,“剑河县司法局阳光就业爱心基地”就紧锣密鼓地筹建起来。
来自岑松镇的张某某就是第一批来到老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就业过渡安治的刑释人员。起初刚到公司里的时候,觉得什么都不习惯,感觉大家都是用另类的眼光看他,还觉得这里的老板也很特别,对他总是关心这样关心那样,安排活路也十分的放心,好像不相信他是坐牢出来的人似的,丝毫没有被歧视的感觉。每月的工资发下来,张某某的工资也是和其他同期进厂的工人一样。久而久之,张某某原来提防的心理也就慢慢地放了下来。
张某某不愧是个有心机的人。随着在公司上班时间的增长,与公司里的员工们也逐渐熟悉起来。平时周末假日,员工们参加的活动也很多样,有打蓝球、打羽毛球、唱歌跳舞,还有户外活动。于是他也就试着和他们一起,参加技能培训、劳动法律培训、文化娱乐活动等,还参加了公司里组织的到附近的南皋村小学校开展帮教助学活动。参加的活动多了,张某某最后终于明白,这些活动原来是这家公司专门为他们成立的工会、团支部和妇女小组为他们特意组织的。他们也就不知不觉地成了这些组织中的一员,同时也感觉自己也成了这个企业的一员。
这就是剑河县司法局组建的第一家“阳光就业爱心基地”。基地里建立有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和妇委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张俊萍是这家企业的副总,又是公司里的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是从外面引进来的大学生,工会主席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正常生产生活之余,公司的几个组织轮流举办各种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同时还对刑释安置帮教的人员进行特殊的关照,尊重他们的人格,重视他们的存在,走进他们的内心,对他们亲如家人。
到目前止,这家公司共接收过8名刑释安置帮教人员参加就业,成为剑河县第一家爱心企业。省综治办、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到这家公司考察“阳光就业”爱心工程,受到各级领导的称赞。
回访安置帮教人员见真情
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走访、回访,是剑河县司法局和司法所近两来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走访、回访、调查和排查,了解各安置帮教人员生产生活情况,设法解决他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恢复自尊和信心,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南哨司法所通过对全乡刑释人员摸底排查,得知九当村四组杨某,因2003年3月13日因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经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于2013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刚回家时,杨某神情表现不太正常,疑似精神病患者,家属不愿接受。南哨乡政府将杨某送至凯里一所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后,于2013年12月底康复回家。杨某自幼父母离异,其在服刑期间,父亲不幸病故。杨某回家后就成了无亲可投、无房可住和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实在没有办法了,杨某只有借住在堂哥家,靠在乡村附近打些零工挣点小钱勉强度日,生活十分艰难。南哨司法所立即把这一情况向县司法局和乡政府反映,争取协调帮扶资金,解决杨某的燃眉之急。通过积极争取,县司法局给予资助1000元钱帮助其度过生产生活难关,乡政府同意协调危房改造项目资金30000元帮助其修建房屋,得以安家立身。
2014年7月9日,南哨司法所所长王建佳与乡综治办主任张发俊一起,再次到杨某某家进行回访。把县司法局的帮扶资金1000元送到杨某家中,询问他生活情况,了解他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家庭情况、经济来源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耐心与他进行交流沟通,向他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传达上级政府和部门对他的关心和问候,鼓励他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并叮嘱他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杨某对综治司法干警的行动非常感动,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宽容。
仅2013年以来,县司法局就挤出资金30000多元,对走访排查出来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困难人员50多人进行走访、回访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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