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盐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加强诉讼服务,体现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打官司有疑问,导诉来帮忙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现在,只要进入海盐法院的立案大厅,就会有一名戴着值日臂章的法警满面笑容地过来接待。这是海盐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推出的值日法警导诉新举措。
以往,当事人来法院不知道该去哪,该找谁。为此,海盐法院建立了导诉机制。在立案大厅内设立导诉台,每天确保有一名法警8小时在岗接待来访群众,需要立案的,帮助查看材料;前来参加诉讼的,引导到相应法庭。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确保导诉工作取得实效,海盐法院还专门配备了便民书架和案件查询电脑,传递有关法律法规和诉讼指南信息,值日法警根据群众需要进行操作。
“由司法警察来做导诉工作,既能展现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又能为群众的诉讼提供安全有序的环境。”司法警察大队长钟生泉说。
下乡调解,巡回审判解民忧
当事人年纪大,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怎么办?海盐法院积极落实便民举措,遇到一方当事人因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到庭参加诉讼的赡养纠纷、相邻纠纷、土地纠纷等需要就地审理的案件,法院就会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户庭院。
今年6月初,该院受理了一起分家析产案。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其中一位当事人吴某已86岁高龄,行动不便,加之连日阴雨,吴某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于是法官下乡上门调解。经调解,这处一家人共有的房产的产权得到了明确,当事人对法官上门调解的做法非常满意。
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法官下乡调解或开展巡回审判的案件不在少数。今年5月,沈荡法庭法官来到百步镇司法所,对一起装修合同纠纷就地审理。该案原、被告均为该镇人,双方争议的装修房也位于该镇。庭审后,法官和当事人还来到装修房,实地了解情况。
近年来,沈荡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下乡办案已达百余次,足迹遍布辖区内的各镇各村,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也使司法资源得以更好的利用,真正起到了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基层协作,化解矛盾有新招
基层机关单位是化解地方矛盾的主力。去年9月,海盐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制定了“两所一室一庭”互相协作制度,加强与基层部门协作,共同维护一方稳定。
今年5月,沈荡法庭受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沈某与被告储某是邻居,去年6月因相邻纠纷,储某对沈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该案经公安、检察阶段后,因双方达成民事和解,检察院对储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储某为沈某的伤势支付了10万元作为赔偿,但在付款时却忘记将前期已支付的5000元医药费计算在内。事后,储某要求沈某返回,但遭到拒绝,储某为此将沈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沈荡法庭及时对案情作了了解。考虑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家庭矛盾较深,极易引发新的冲突,沈荡法庭及时将该案向海盐检察院沈荡检察室进行了通报,和检察室共同对储某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宣传和教育。经过释法析理,沈某退还了这5000元,这起不当得利纠纷圆满化解。
除了共同化解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及民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可能引发矛盾激化或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外,协作部门之间还定期加强工作交流。今年8月,沈荡法庭干警积极参加由沈荡派出所主办的“微讲坛”活动,与派出所民警就民事案件调解及民事诉讼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及具体案例进行了交流。
自媒体平台,阳光司法晒出来
去年以来,海盐法院及时把握时代脉动,不断创新普法教育理念,拓宽宣传教育方法,2013年12月27日新浪官方微博@海盐法院上线、2014年3月13日微信服务号“海盐法院”正式开通,官方两“微”加上门户网站,三大司法宣传平台联动发布开庭公告、司法网拍信息以及开展庭审直播、公布判决书等,把审判执行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开创了海盐法院阳光司法新时代。
2014年3月13日,海盐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开审。涉环保案件关系民生,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及时将该案审理情况公之于众,不仅为相关排污企业敲响警钟,也有利于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海盐法院借助自媒体对该案审理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司法公开,并在判决书生效后公布了判决书全文,充分体现了阳光司法的应有之义。
据统计,从3月10日发布该案首条预告微博到3月25日发布判决书,官方微博@海盐法院一共发布微博48条,引发网友阅读151843次,转发107次,评论53条,粉丝增加97人。而微信服务号在发布庭审情况后,用户数量也从个位数猛增至200余人。
截至目前,@海盐法院已经进行庭审直播5次,吸引粉丝关注5000余人。正如网友评论所言,“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法制社会就是要要多用司法和舆论的力量,推动企业和民众树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
鼠标点一点,文书上网一查便知
浙江省高院于2014年4月14日发布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海盐法院根据该细则,将2014年1月1日以后结案的除调解书及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等不上网的裁判文书范围以外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倡廉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把好自己的门,管好家里的人,想好反贪的话,做好拒腐的题,做一道清廉的菜,过一个安心的节。祝五一劳动节快乐!”这是一条传递反腐正能量的假日廉政短信,每个周末和每个节假日,海盐法院监察室都会给全院干警发送类似的廉政短信,使廉政教育常态化。
“这是廉政监督卡,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我院工作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情况,您可以根据卡上的联系方式举报。”今年8月初,海盐法院推出廉政监督卡制度,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卡上详细列明了18条主要监督事项,包括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反回避规定等情况,并公布了法院的举报受理电话和网站。通过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提升法院公信力,廉政监督卡俨然成了法院与案件当事人紧密相连的“连心卡”。
不仅如此,为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使全院干警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海盐法院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打造精品廉政文化,深化廉政要求,传递反腐正能量。通过教育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该院打造出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已连续20年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