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内蒙古

内蒙古践行“守望相助” 构筑北疆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2014-08-26 15:17: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实施满三年。《通告》的实施,有力地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三年来,全区发生交通事故9416起、死亡3302人、受伤9145人、财产损失5332万元,比上三年分别减少1092起、319人、1582人、653万元,分别下降10.39%、8.81%、14.74%和10.91%。3人以上较大事故从2010年以前每年50多起,降至2013年全年20起,今年以来全区仅发生8起,5人以上较大事故更是从每年两位数降至个位数。

    “守望相助”是今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内蒙古视察期间对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提出的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今后,我们要紧紧围绕‘保畅通、压事故,让人民群众更满意’的总体思路,继续以实施《通告》为‘纲’,以实际行动践行‘守望相助’,努力构筑道路交通安全屏障,为打造祖国北疆道路交通亮丽风景线做出新贡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张效敏充满信心地说。

    以《通告》为“纲” 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

    “多年来,薄弱的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屡禁不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困扰着我们,交管部门月月搞专项行动,常年开展集中整治,弄得身心疲惫,效果却很难巩固。”张效敏坦言,近年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违法占道、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2011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开始深入思考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的措施和办法。”张效敏说,为从源头解决问题,内蒙古交管局紧紧依靠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会同交通、安监、教育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深入研讨,决定在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全区的实施办法,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全区范围严厉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超常规整治措施,力求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步向好。

    经过反复研讨,2011年8月19日,《通告》正式发布,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农村牧区与城市交通秩序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配合《通告》的实施,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通告》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增强了合力。此后,每年都对《通告》进行修订,调整、充实和完善有关内容,使其始终与自治区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不断赋予其新的活力。

    严查严管 提升交通秩序管控力

    “我在网上花300元钱买了这副假教练车牌照,挂在车上还没来得及赚钱,就被你们给逮住了。”7月31日6时40分许,驾驶人白某的违法行为被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山大队民警逮个正着。

    原来,白某发现当前学车考驾照的人很多,就动起了歪脑筋,认为将自己的车挂上一副教练车的牌照就能赚钱了。于是,他在网上花300元钱购买了一副“蒙D3829学”牌照,之后偷偷地挂在了自家车上,冒充起教练车。可是,让他怎么也没想到的是第一天上路,还未赚到一分钱,就被交警查获。最后,民警依法对白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严厉处罚,驾驶证记12分。

    这是今年7月4日至8月5日内蒙古交警组织开展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的一个片段。“三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始终秉承‘天天严管交通’的理念,坚持上路即严管,对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无证驾驶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内蒙古交管局副局长朱晓旭介绍,三年来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40多个专项整治,累计组织了2000余次统一行动,共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占道、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701万起,查处重点车辆超速行为402万起。

    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的同时,内蒙古交警也加强了道路交通秩序的管控能力。以G6高速公路内蒙古段为例,几年前这里曾因秩序混乱,动辄引发几十公里的持续拥堵,而现在井然的行车秩序让人刮目相看。日前,记者在沿途看到,尽管现在流量不如以往,但在部分上下坡路段还是会聚集较多的大货车,所有大货车依次行进,排成一排,没有超车或违法占道行驶现象。“现在在G6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客货车分道行驶已常态化,这里还成为全国知名的文明行车秩序示范路。”兴和高速大队大队长陈志广对记者说,大货车驾驶人已经养成有序行车的良好习惯。 形成监管合力 解决道路运输安全深层次问题

    《通告》对公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包括客运企业有着严格的管理,其中规定,对同一道路运输企业两年以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012年,赤峰市交警支队元宝山区大队就对在两年内累计发生2次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赤峰市北方客运公司平庄分公司给予了罚款处罚。北方客运公司平庄分公司客运驾驶人王某于2012年8月4日驾驶客车超员20%以下,在元宝山被查获;北方客运公司平庄分公司客运驾驶人钱某于2012年1月10日超员20%,在喀喇沁旗被查获。

    北方客运公司平庄分公司在两年内累计发生2次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元宝山区交警大队依据《通告》对北方客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3年来,我们清理查处了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不合格的驾驶人,治理了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货运企业,并向薄弱领域、行业深化延伸。”内蒙古交管局副局长弓建强说,3年来他们联合相关部门累计走访检查客货运企业上万家,对366名两年以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依法进行了处罚。对113家驾驶人监管不力,放任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或责令其停业整顿。相关部门严管大中型客货车、微型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从严培训考试、严把职业准入、健全清退制度,共清退3年内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有饮酒驾驶记录、有吸食毒品记录的不合格驾驶人296名。

    与此同时,3年来,内蒙古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共同部署交通安全整治、共同督导工作措施落实,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了客货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安全监管流于形式等一批影响安全深层次问题的逐步解决。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于福涛介绍说,随着《通告》的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局面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记者 蒋菱枫 通讯员 张霄龙)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内蒙古法院:三年真功夫 基层大变样
·内蒙古西乌旗推出警情反馈核实制度
·内蒙古伊旗五项举措让户政窗口更便民
·内蒙古呼伦贝尔“两评查”注重成果转化
·内蒙古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比例齐上升
·内蒙古乌审旗研发境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内蒙古乌审旗研发境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内蒙古高院约谈14位中基层法院院长
·内蒙古赤峰交警放歌红山文化节
·内蒙古鄂托克旗:"四个零"要求提升服务水平
·内蒙古巴林右旗全面推行蒙汉双语服务
·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建起蒙古包警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