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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四个必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2014-08-19 10:46: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公安队伍大、任务重,廉政风险大,落实好“两个责任”是迫切需要,也是对各级公安党组织、纪检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当前有些人思想认识有误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纪委一家之责,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致使“两个责任”与领导干部、与制度、与管理、与业务脱节,没有责任的主体、没有责任的监督,既严重影响党委党组织威信,又导致队伍问题易发多发。笔者认为,公安机关落实好“两个责任”要做到“四个必须”——

    学习领会、把握精髓,从提高思想认识层面上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

    首先要在思想上认同,明确角色定位。各级公安党组织、纪检部门和党员民警必须学好习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有关“两个责任”的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在思想上认同,在行动上统一。二是做到领导表率、推动落实。通过学习才能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职责所在,才能牢固树立主体意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在分管业务中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之弦,队伍管理措施才能融于业务工作的计划部署、警务流程控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绩效考核中,并执行和推动到位。三是党委支持、推进三转。只有学习把握到位,纪检部门才能真正得到党组织全力支持,才能做到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上的更专业、方式上更灵活、作风上更硬朗,监督职责和责任才能更好地落实。

    责任分解、监督制约,从强化组织领导层面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

    明确行政、政工“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既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又要当好组织者和执行人,抓好总体谋划、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用好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负起全面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尤其是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约束,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在重大工程、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财物支出等方面,制定符合廉政规定的规则,依规行事、集体定事。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内容、纳入公安绩效考核,对执行八项规定、权力监督、制度建设等工作要落到实处、融于业务。

    科学监督、流程控制,从严格监督问责层面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

    要注重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对单位部门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覆盖督导监督,要做到常态督导巡查和专项检查结合,公开检查和暗访结合,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结合。既要广泛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门意见,又要收集了解基层民警、群众意见,全面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科学开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制,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选人用人制度等;健全和规范公安执法和服务的制度及规范。对易发生民警职务违法违纪的接处警、对象审查、涉案财物管理、治安管理等环节,加强针对性的制度建设,辅之信息技术手段和硬件设备,严把关口。从每个民警、警种和执法工作考虑规范执法行为,通过信息平台数据实时监控廉政风险点,警务执法过程网上全程监督,既体现服务人本化,又规范了执法。

    打铁自硬、力量整合,从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层面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

    各级公安党委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队伍的建设。

    一是旗帜鲜明地加强纪检机构网络建设。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网络,从人员配备和政治待遇给予保障,加强其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选拔优秀纪检干部压担子,选调有法制、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民警充实、优化纪检力量。

    二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对民警违纪违法绝不手软、一查到底,可在绩效考核中明确对主动查处民警违纪违法的单位不予扣分,支持下级党委纪委的严查严处;增加纪检部门硬件装备和办案点建设,强力支持纪检部门执纪办案。

    三是旗帜鲜明地整合纪检监督力量。充分整合警务督察、巡查组、审计、信访、法制等综合监督部门力量和业务部门的纪检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和执纪模式,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

    (刘 军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