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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检察院逐案审查1453名三类犯罪人员减假暂情况

2014-08-19 10:16: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长安网 

记者18日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该院监所检察局近日针对锦江监狱服刑人员、四川某市原副市长余某的保外就医情况,出具了一份收监执行意见。

今年5月以来,成都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局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人员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专项检察。截至目前,已对1453人进行逐案审查,对其中保外就医的38人展开病情复查,发现有5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锦江监狱将对5名保外就医人员进行收监执行。

原副厅长被判无期患重病后保外就医

锦江监狱服刑人员余某现年58岁,为四川某市原副市长,因受贿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2010年8月,余某入监,并于去年10月申请保外就医。经检查,余某患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和肝囊肿等疾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不存在短期内死亡危险,故检察院建议收监执行。

而居住在成都市浆洗街社区的金堂监狱保外就医人员郑某,则被证实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郑某现年73岁,为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检察干警探访时,看到其卧病在床,神志不清,从其子处了解到郑某曾先后多次在华西医院就治,现遵医嘱在家治疗。经审查,郑某患帕金森氏综合症、老年痴呆、高血压三级等病。

38人接受复查编号保护隐私

按照规定,检察院重点审查减刑、假释罪犯的计分考核、立功受奖和加分情况,对保外就医人员进行病情复查。市检察院监所局与某省级三甲医院签署协议,为成都11所监狱中“三类”罪名的38名保外就医罪犯进行身体检查。“他们都是用‘加号’的方式就医。考虑到保护犯人隐私和工作保密,我们隐去真实姓名,对犯人实施编号,并派一名检察干警填写、送达检查医疗单。”市检察院监所局监狱检察处处长邓宏春说。

监管1453人5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成都目前共有11所监狱,其中职务犯罪1189人,金融犯罪226人,涉黑犯罪35人,危害国家安全罪3人。5月起,市检察院针对上述1453名重点监管对象逐人建档、逐案审查,发现38名保外就医人员中有5人不符合条件,有23名保外就医人员虽符合条件但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监所局将对以上28人逐一作出收监建议。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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