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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承诺当儿戏

2014-08-18 14:28: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党员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中要装着群众,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对群众的求助,能够办到的,要积极回应,热诚相助。但是,无法办到的,就不能随意承诺,须知,有承诺就要有兑现,否则,承诺就会成为失信于民的儿戏。

    在党员干部的工作中,有几种类型的承诺值得警示:

    一是夸口式的承诺。如,某地公安机关曾要求民警“有求必应”,这初衷是好的,是正确积极的,广大群众非常欢迎,社会各界也是高度赞誉的。然而,由于对民警工作的职能定位过高,“有求必应”远远超出了民警的职责范围。对职责内的事情,民警应该做到,也应该做好,但是职责外的诸多事宜,民警没有三头六臂,又怎能样样都办得到?!对自己的承诺定位过高,超越了能力所限,结果只能事与愿违。

    二是脱口式的承诺。如,某县的一名副县长为劝回在市里上访的近百名讨薪农民工,情急之下,拍着胸脯对农民工代表放言:三天之内帮助他们解决欠薪问题,否则这笔钱从县财政支出。为了让农民工放心,还写下书面保证。可是,一年后,这些农民工的讨薪问题仍未解决。面对媒体的询问,这位副县长说,他当时是去做劝解工作的,为了把上访的农民工“哄”回家,权宜之计,脱口便许下了承诺,这种承诺怎能当真?!不错,这位副县长的“脱口秀”,眼前似乎是解决了农民工上访之事,但须知,他代表的是县级政府,作出的承诺没能兑现,埋下了祸根,后果最终还要由政府来买单。

    三是信口式的承诺。如,某省的一个区政府为了兴建“小商品批发市场”,出台了招商引资的红头文件,文件中承诺“减免一切规费及投资方向调节税”。但政府却无法兑现其承诺,导致双方矛盾重重,不仅没能给当地政府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反而引来一系列负面效应:客商上访十多年,领导批示二十多次,官司三十多起,政府和客商都成了输家。可见,这种看似冠冕堂皇的承诺,实则是信口雌黄、张口说瞎话,引发的只能是乱子,是群众的不满。

    总之,党员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时,一定要诚信在先,对作出的承诺一定要严肃认真、坚决兑现。在此前提下,要积极回应群众的呼声,竭尽所能地帮助群众,决不能失诚于民、失信于民、食言于民。(蒋力庆)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