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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项机制加强调研人才培养

2014-08-18 08:53: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人才交流轮训,分级培养提升青年民警调研能力,择优选聘兼职教官……8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全省公安调研人才建设工作制度》,强化基层调研岗位民警的培养与管理,进一步提升专业人才公安理论研究水平。

    为强化全省公安调研工作,提高公安调研岗位民警的职业认同感,黑龙江省公安厅在出台的制度中明确了三项调研人才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对纳入人才信息库管理的公安调研民警,每年提供一定的学习实践机会,优先安排上挂锻炼、外出培训或到院校深造,优先推荐参选上级相关人才库,优先提请表彰奖励、评先树优;二是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坚持递进培养、分级培训,提升调研人才专业技能,积极助推青年调研民警成为行家里手;三是对参加调派任务的调研优秀人才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并择优聘为省厅兼职教官,对发挥重大作用、取得突出成绩的民警,将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予以表彰奖励。

    为随时掌握全省公安调研岗位人员动态,跟踪了解人才学习工作情况,黑龙江省公安厅还建立了全省公安调研人才信息库,将地市公安机关317名调研岗位的民警纳入其中,并实行每年2次动态更新备案管理。(记者 冯锐)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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