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评论频道> 论队建

严以成习 实以有为

2014-08-15 09:36: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风建设当抓“严”,各项审判工作要抓“实”。

  当前,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锤炼灵魂,改进作风,真抓实干,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对此,笔者常想,作风建设当抓“严”,审判工作要抓“实”。

  作风建设当抓“严”。法院领导班子要在落实“三严”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干警。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法院的风气是领导干部带出来的。法院班子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经常反思自己的作风好不好,经常反思自己的形象正不正,时刻对照检查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干干净净地做人,干干净净地做事。只有这样才能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真正起好示范作用。为避免“行百里者半九十”之遗憾,还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将“严”字植根于心灵深处,内化于信仰理念,外化成自觉行为。

  审判工作要抓“实”。围绕执法办案,“实”在公正司法中。欲求公正,首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管关系亲疏、财产多寡、地位高低,在法官眼里,只有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欲求公正,当谨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在办案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和事实,避免任何差错。欲求公正,更当高效办案,杜绝久拖不决、久执不结现象。

  践行群众路线,“实”在司法为民中。法官不仅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要将为民服务体现在司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中。要热情接待群众,主动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指导诉讼,消除疑虑,使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增强工作主动性,推行上门立案、邮寄立案、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勇于担当司法责任,对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看得见摸得着,“实”在阳光司法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是各级法院打造阳光司法的有力载体和有效平台。在对庭审的全程直播中,在旁听席的现场观摩中,在裁判文书的上网发布中,在审判、执行工作的进度查询中,庭审和裁判文书自然会越来越规范,质量也会越来越高,法官的工作也自然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所认可。

  坚持“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止境。

  (光彩)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