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0年,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就将涉及公安行政管理的222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逐一分解细化,将每名民警、每个执法岗位、每个管理流程置于统一的规范标准之下。而今,从民警接到指令处警开始,指挥中心就会将处理程序的实施细节同步发送到警务通上,一系列举措旨在让规范执法成为每名民警的习惯。
每一个执法活动都有“范”可循
“这是我干的?”7月9日,清醒后的王某看到自己醉酒动手打民警的视频,懊悔不已。前一天晚上,王某酒后在某娱乐场所闹事。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警,却被王某一记“醉拳”打在胸口。这个过程被保安的执法记录仪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
从7月3日起,该所开始实行接处警“双执法仪全程记录”:在接处警时,一名民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对警情调查取证,一名保安携带执法记录仪专门记录民警的执法行为。
近年来,嘉兴市公安局从110接处警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逐步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运作机制和操作标准。今年,该局对相关法规进一步修订和细化,出台了办理伤害类案件、电子物证检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等具体工作规定,强化执法工作指引。
规范除了需要制度引领,还需要环境的“暗示”。为此,嘉兴市各县级公安机关都建立了办案中心、物证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曹金明介绍:“我们重视人员管理和工作流程管理,假如有一个环节不符合规范,执法活动都无法继续下去。”
对比“三大中心”建立前后的变化,南湖分局治安民警朱强辉深有感触。他以前在办公室制作文书时,材料堆得像杂货铺一样。现在笔录做好后,他按要求在案件管理中心制作文书,案卷锁在专属于自己的柜子里,效率明显提高。他说:“按规范操作对我们也是一种保护。如果嫌疑人诬告,我们在任何时候都拿得出证据,表明执法没问题。”
每一件物证都有一个专属“户口”
物证保管难,是基层派出所和办案民警最头痛的事情。但是,在海宁市公安局物证管理中心,记者却感受到另一种“轻松”。
物证管理中心实行分区仓储式集中保管,1.7万余件涉案物品按编号整齐地摆放在常规物证区的大铁架上。涉案车辆和赌博机等大型物品存放在大型物证管理分中心,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则存放在危险物品管理分中心。15个派出所也建立了专门的物证管理室,由物证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用于临时存放获取的物证。
每件物证都有一个档案,由物证专管员集中管理。档案袋上有一个二维码,扫一扫,物证的入库时间、所涉及案件、案件进展情况、存放位置全部一目了然。从入库到出库,物证的登记、移交、接收、处理,全过程都在视频监控下进行,消除了管理漏洞,避免了违纪行为的发生。
“公安机关现有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强调的是物品本身的经济价值,目的是防止办案人员不当处置财物。而物证管理中心不仅注重物品的经济价值,更注重物品在办案中的证据价值,这是一种执法理念的转变。”海宁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顾照荣说。
每一个执法环节都透进“阳光”
6月7日,陈某在网吧盗窃手机时被南湖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抓获。14时18分,民警范哲学、李敏带陈某进入派出所办案区后,所有执法过程都处在监控之下。19时38分,第一次讯问开始。讯问室安装了“四色”执法监督系统,4种颜色的灯代表着4种状况:红色表示讯问室出现了紧急情况,黄色表明讯问室正常使用,绿色表明讯问室空置,紫色则警示民警存在未开灯取证等违规行为。
通过“四色”执法监督系统,值班领导和南湖分局督察人员能清楚知道讯问过程中是否出现了单人取证、暴力取证等问题,倒逼民警规范执法。这套系统还有一个强大的功能,实现了人员信息与监控图像的关联,能自动识别犯罪嫌疑人,并对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自动备份、集中存储。平湖市公安局把办案、案管、物证“三个中心”统一整合,把办案民警的IC卡键入整个办案流程。通过视频监控,法制员不仅能对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审核,甚至对民警违反警纪、坐姿规定的细节,也能实时提醒纠正。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规范执法就是守住这道生命线。”嘉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浩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为此,嘉兴各级公安机关都实现了对各类执法行为的过程管理,强化对警情、案件、涉案人员、物品的流程管理,严格源头防范。(记者 詹肖冰 通讯员 丁钟文 龙 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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