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综合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日常生活中,公安机关是处理各种群众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但面对千差万别的矛盾纠纷,只靠公安机关一种手段、一个部门不一定能妥善化解问题。
近年来,武城县公安局从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出发,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探索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121”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使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苗头、控制在当地。
这项机制实施以来,武城县同一矛盾纠纷重复报警率下降43%,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数量下降31%,民转刑案件下降26%,调解工作真正变成了社会的“减压阀”和“稳定器”。
机制创新破难题适于调处社区各类小纠纷
2011年4月,武城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由于损害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十余人在肇事者所在单位大门口静坐,该单位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这类由工伤、医疗和劳资纠纷、交通肇事等原因引发的纠纷,在公安日常警情中并不鲜见,如得不到合理引导、妥善解决诉求,即使暂时纠正其违法行为,也难以治本。而民警调解不仅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需要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专业知识。考虑到这起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为保证调解效果,派出所请来当地法官一起参与调解,仅用一天半时间,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工作中,武城县公安机关发现,很多矛盾之所以以较为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往往是当事人对事件处理方式缺乏法律评估而造成的,如果邀请法律工作者对他们讲法析理,会使调解工作事半功倍。2011年,武城县公安机关建立推行了“所庭联动”机制,即在调解时邀请当地法官提前介入,使当事人在行政调解程序中就能听到权威的法律解读,提高了案件的调处率。这个机制实施以来,共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件,案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均达到100%。
“所庭联动”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坚定了县公安局协调其他部门参与调解的信心。“2013年以来,执法环境发生深刻的变化,群众的期盼与公安职权的局限性、司法工作的谦抑性与群众诉求的迫切性存在较大差距,这需要整合更多的执法力量,共同联手,源头治理。”武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学广说。
刘学广提到的执法环境的变化,是指在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的大背景下,德州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推出“轻刑快审”工作机制,其中有一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采取刑事和解的方式,与驻所检察室沟通,和解后依法办理。
既然轻微刑事案件可调,那么社区民警经常遇到的土地宅基、邻里纠纷、夫妻矛盾等各类小纠纷就更可调。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参与民间调解的经验十分丰富,邀请他们参与调解,效果更好。按照这个思路,在“所庭联动”工作的基础上,武城县探索推出了“121”联动联调化解矛盾机制。这项工作机制是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建立的一项对话、协商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其中,一庭即人民法庭、两所即派出所和司法所、一室即派驻检察室,4个部门共同调处矛盾纠纷。
“‘121’联动联调使大量矛盾在基层得到化解,阻断一部分疑难案(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减少了法、检部门压力,也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对群众和参与调解的各部门来说,是多赢。”武城县法院县直法庭法官卜庆勇说。
部门联动巧借力提升辖区案(事)件处置效率
2013年2月6日,正值农历腊月二十六,武城县某集团门口有80余名农民工封堵大门集体讨薪。如果以“恶意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请检察院批捕该公司负责人谢某,而现有证据达不到逮捕标准,这样做极可能激化矛盾。于是,检察院、公安局启动“121”联动联调工作机制,由派驻老城检察室会同新城派出所,一方面做谢某家属工作,另一方面逐一登门向讨薪农民工陈述利害,赢得他们的理解。最终谢某家属筹款发放了工资,实现“案了事好”的执法目的。
与单个部门介入相比,“121”联动联调的优势和特色非常明显。它依托联动联调平台模式,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优势,在依法独立办案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建设,协调政法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职责明确、无缝衔接、高效运作等优势。
在“121”联动联调机制中,公安机关负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前期调查及现场稳控;法院负责向双方当事人讲法析理,分析诉讼结果和诉讼风险;检察院负责调处过程的法律监督,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司法所负责组织人民调解,收集、分析纠纷调解工作动态,并视情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联调参与各方及时响应,联动联调,打破了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政的条块分割局面,系统性整合部门调解资源,实现调解协议效力在各部门相互认可,在纠纷前期介入、现场调处、法律监督、司法援助等各环节实现无缝对接,构建了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的“一站式”化解模式。自这项机制建立后,此前耗费数月甚至更长时间调解的同类纠纷,现在一周时间就基本实现处结,大幅提升辖区案(事)件处置效率。
“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具有交叉性、复合性、相关性的特点,‘121’联动联调的优势在于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使调解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权威,这与党的十八大倡导的大调解理念完全一致。”武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井为民这样评价。
以调促和保民安累计调解处理纠纷201起
一场由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让本来交情很好的甲乙双方剑拔弩张,引发20多人参与的冲突,在“121”联动联调的化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一场离婚纠葛引燃两个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眼看要变成菜刀和擀面杖的交锋,在“121”联动联调的化解下,快速厘清双方离婚后的各种法律关系,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
自“121”联动联调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武城县已累计调解处理类似纠纷201起,有效预防了因此类纠纷可能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有效维护了辖区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调解既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又让群众一不跑远路、二不花本钱、三不伤感情。”武城县鲁权屯派出所嘉和社区民警陈长胜说。陈长胜从事社区工作3年多时间,每月走访社区居民不下60户,处理各类纠纷200余起,他所管辖的辖区实现了无越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收到社区群众送来的锦旗数十面。“警务室辖区有8300名群众,遇到疑难复杂的事,磨破嘴皮跑断腿,还不一定能调解下来。现在有了联动联调机制,遇事可以请法庭、检察室、司法所的同志一起调解,效果好,相关单位都愿意配合。”陈长胜说。
目前,在武城,社区警务室里的调解室已成为集调解、普法、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于一体,上下联动、警民联动、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防火墙”;“121”联动联调,则为社区民警的调解工作安上了助力器,使辖区朝着“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街道),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目标迈进。
从单一调解到“121”联动联调,体现更多的是执法理念的提升。近年来,武城县在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的背景下,面广量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通过调解方式得到有效化解。武城县公安机关接处警量、法院民商事诉案量以及集访上访量每年以15%左右的比例下降,全县85%以上乡镇实现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2013年,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达到97.23%。(文/图 杨华振 王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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