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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4-08-05 14:42: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司法厅举办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培训班,正式启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法制机构负责人、行政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及厅机关相关局处室执法人员9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在培训班上,肖余生对全体学员提出要求:一要做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行政执法人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前提是首先自己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既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依法行政的需要,同时也是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二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要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对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执法理念,“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管理权限履行职责,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阳光执法,严禁暗箱操作,不擅权、不越权、不缺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真抓实干,勇于担当。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亲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培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学习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司法行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并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专家和省司法厅法制处同志就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从行政审判看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实务进行了讲解。学习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既有法学理论的解析,又有司法行政实务工作的具体指导,取得了较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省司法厅要求,按照下管一级的工作原则,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尽快制订学习培训计划,抓好本地区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促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内在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技能过硬、执法公正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首席记者赵蕾特约记者连欣)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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