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荣在接见我省全国见义勇为模范代表时强调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汇聚强大社会正能量
7月29日,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亲切接见了从北京载誉归来的我省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冶明录并进行座谈。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领导参加。张光荣代表省委向受到表彰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表示祝贺和感谢,并勉励他们珍惜荣誉、保持荣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宣传模范、学习模范、服务模范,不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汇聚强大社会正能量。
张光荣说,在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我省两名同志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受到中央表彰和中央领导接见,这是青海人民的光荣和骄傲。见义勇为模范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无畏的品德气节,展现了当代青海人的精神风貌,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他们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的楷模,党和人民感谢他们。
张光荣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社会呼唤正义,群众渴望正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和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需要更多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英雄。只要将人民群众广泛动员起来,真正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态势和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生动局面,邪恶势力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和滋生的土壤,社会就会更加平安和谐,群众的生活也会过的更加安心,这既是党和国家的一贯宗旨,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
张光荣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赋予见义勇为新的时代内涵,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断传播和汇聚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当好见义勇为精神的倡导者,见义勇为事业的推动者和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者。要认真安排部署系列专题宣传报道活动,通过对青海历年来涌现出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进行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广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些“凡人义举”,让英雄事迹传遍全省、走向全国,用英雄的事迹引导舆论、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为青海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冶明录激动地说,自己只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事,党和国家却给予了我很高的荣誉,我很光荣、很自豪。虽然在见义勇为过程中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但是从不后悔。不论今后从事什么工作,遇到不法分子还是会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不法行为,而且也会教育和带动子女、亲属这样去做,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文\刘保成 刘东辉 图\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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