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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打造司法政务服务“升级版”

2014-07-23 09:29: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们要努力用信息化手段服务领导决策,确保科学“管案”、“管人”和“管事”;用信息化手段服务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效、技能和修为;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和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调研重庆法院时指出,信息化建设为法院工作提升水平、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司法政务工作旨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诉讼,必须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全面落实“天平工程”,努力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司法政务服务的“升级版”。

用信息化手段服务领导决策,确保科学“管案”、“管人”和“管事”。政务服务的主要对象为法院领导,需要建立以“决策分析、公众服务、审判辅助”的法院管理信息化系统,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服务“管案”——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对案件进行数字化处理,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对庭审乃至审委会全程录音录像,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化监督。以“审判、队伍、政务”等业务系统流程为基础,实现审判业务数据的收集和加工处理,实现从来信来访、审查受理到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制作裁判文书、送达、执行、归档以及查询、分析、调研等办案全过程的全面管理。建立审判质效分析系统,通过审判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进一步整合司法信息资源,为执法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为审判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服务“管人”——以信息化加强审判执行业绩实时评估为基础,推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个人业绩管理,因岗定策,把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和评先等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健全人事管理系统、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请休假管理系统、机关党建管理系统等。通过信息化平台共享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实现中基层法院法官同步学习、信息共享,同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服务“管事”——以法院工作内网为平台,建立完善包括审委会、党组会、办公会会议系统在内的网上办公系统,涵盖财务管理系统、诉讼费管理系统、物资财产管理系统、公务接待管理系统、法院车辆管理系统、法院机关安全及庭审安全保障系统、政务督查、值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宣传管理系统、新闻媒体联系系统、媒体舆情监测分析系统等。推进档案系统电子化,逐步实现访问网络化、远程化、采用海量数据库存储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用信息化手段服务执法办案,确保案件质效、技能和修为。法官是法院的主体,是“会说话的法律”。提升质效——注重法官办案辅助系统的生成与应用,包括常用法律法规数据库、最新司法解释及解读、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裁判文书刑期计算辅助系统,裁判文书错误校核系统等,让信息化技术为法官办案提供有力支持,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真正让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信息化的便捷与高效中落实到位。提升技能——打造法官技能网络提升平台,开展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系统的培训与应用,了解业界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关注学术调研成果,打造统计分析、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学术研究等多层次审判研究平台,为法官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服务。提升修为——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鼓励法官原创精品,及时更新法院网站文化栏目,以优秀的文学作品、法律作品引导培育法官的政治定力、法律定力和廉洁定力。

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司法公开、公平和公正。以“网上办案”为基础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系统,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思维拓展司法为民新渠道,不仅方便法官办案,还可以建立公用信息服务系统,通过触摸屏和互联网为诉讼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便利律师、当事人了解信息、参与诉讼、降低成本、减轻诉累。具体表现为:方便诉讼——着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平台,利用手机终端等信息化平台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以信息化建设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借助全面推进信息化实现司法的全方位公开,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判决是于法有据的,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便沟通——以短信平台及时告知立案、开庭、排期开庭、变更合议庭成员等办案重要节点信息,完善网上便民的预约立案、网上信访、档案预约、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远程视频接访、二维码等服务,并辅助以诉讼服务中心收转材料、电话咨询、微博庭审直播等,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口服心服,让司法过程成为“看得见”的公正。方便监督——实现网上在线答疑,网上回复律师,网上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通院长邮箱、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及官方网站等,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旁听庭审,与人大代表建立“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社会各界以信息化手段实时、全程监督司法,建立收集、反馈意见建议的民意“直通车”,以此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郝绍彬)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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