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山东省检察机关首个“女子办案组”正式在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挂牌成立。女子办案组将遵循“先行和解”的原则,主要审查与“家务事”相关的申诉、纠纷。据悉,自去年10月试运行,至今年7月中旬,该办案组共受理涉及“家务事”民事申诉案件33件,已结案29件,其中和解撤诉26件,占89.6%。
女子办案组设在该院民行部门,主要负责涉及婚姻、赡养、继承、房产、土地承包转让和未成年人监护权等纠纷处理,现有检察官4名,均为女性,擅长办理家庭纠纷引发的各类申诉案件。同时,女检察官们还特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威望高、经验丰富的10余名退休人员担任特邀和解员。
博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东告诉记者:“设立女子办案组,主要基于女同志工作细心、待人耐心、态度和蔼等特点,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通过一系列说服开导工作,让身陷‘家务事’的当事人在法理情的交融中自觉树立‘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意识,进而息诉罢访,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30年前,博山区峪里村村民刘成刚建了一处房子,但多年没有入住。13年前,老刘的妹夫李兴德征得其同意后搬了进去。2005年初春,峪博公路拓宽,国家征用土地,村委会与“拆迁户”李兴德按照“平方换平方”置换楼房一套。同年冬天,老刘要求李兴德返还安置房未果,向博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败诉后他提出上诉,终审败诉后又申请重审。2010年3月,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决安置房归李兴德所有。今年6月,老刘向博山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7月6日一大早,博山区检察院女子办案组的检察官们走进峪里村。“如今安置房里面住着您妹妹一家,兄妹之间血肉相连,您难道不想把问题解决,大家重归于好?”经过女检察官们5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这个“疙瘩”终于被解开。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李兴德答应给对方补偿费12万元,老刘念妹妹一家生活困难,答应不再收回安置房。(记者卢金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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