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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镇政府被诉案四分之一败诉

2014-07-16 08:45: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2013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显示,浙江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败诉率逐年下降,2013年全省法院共收一审行政案3607件,行政机关败诉319件,败诉率8.8%,为历年最低。

据了解,3607件行政案件中65%发生在土地、房屋拆迁、房屋登记、规划、公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领域,房屋拆迁案同比上升40%,杭州、温州、宁波3个地区受理的案件占全省数量的62%。

尽管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案件不多,但败诉率高达25.35%;民政、房屋登记与规划案件败诉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白皮书分析发现,行政机关败诉普遍存在六方面原因:缺乏法定职权依据作出行政行为;在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不符合法定条件实施行政强制、裁决或审批;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违反正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不能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正确把握法律原则,导致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甚至滥用职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查处违法行为等法定职责。

自2008年起,浙江高院每年对上一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在剖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形成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报送省有关领导。

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就此批示,多次将报告转发全省各地市政府和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部门针对其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改进依法行政工作。

宁波市保障房申报制度的完善,便源于浙江高院复查的一起行政申诉案件。

2007年12月,吴某家庭因无住房申购限价房,经宁波市房地产部门审查向其发放准购证后,吴家与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还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却于2008年4月收到取消购房资格的通知。

原来,审计局专项审计时发现,吴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大于申购条件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法官审案中发现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上存在管理漏洞,如果在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申购之初,审计、民政等及时介入资格审查,当事人就不会因程序滞后而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

司法建议发送到宁波市政府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过程中强化审核流程和手段。

浙江高院行政庭庭长蒋中东介绍说,通过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建立健全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制度和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机制,形成倒逼机制,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败诉率,促进全省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据了解,2013年浙江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参加庭审案件占应出庭案件数的近90%,占全部开庭审理案件近20%。

针对政府依法行政,白皮书建议,坚持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倒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开展土地、房屋、滩涂等不动产征收工作,及时足额补偿被征收人;切实加强“三改一拆”相关法律风险的评估防范,注重依法有序推进;依法有序推进“五水共治”工作,防止以罚代刑,不让违法排污者在经济上得便宜。

[责任编辑: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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