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本月实施,太原市于昨日启动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专项活动,以方便群众维权,化解社会矛盾。
太原市从2000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今年4月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太原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除经济困难的群众外,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公民因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原因提起公益诉讼,以及因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等案件,不受经济困难标准限制予以援助。以此为契机,太原市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专项活动。活动中,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建立便民服务窗口,加强和巩固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协调与民政、社保、教育、信访等行政机关和工、青、妇、老、残等部门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社会合力,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序进行。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太原市还将探索建立案件监督长效机制和动态检查考核机制。当天,太原市还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8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河北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省便民服务措施
·山西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落成
·山西省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研讨会召开
·山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研讨会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三家法律援助机构荣获“全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山西省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山西省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到运城市盐湖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调研
·新郑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 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河北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省便民服务措施
·贵州省贵阳市打造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四川康定:法律援助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