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可欣
今年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把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践行宗旨观念、服务改革发展、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长春市公安局召开 2次局党委会、3次局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和研究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针对公安行政审批权“量大、面广、战线长”的实际,市局成立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祥任组长,交警、消防、治安等10个警种和各分县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第一责任人,抓好督促协调和落实。
市局党委出台《关于公安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的意见》,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共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2项,其中交警13项、治安3项、禁毒4项、机动治安2项,将权力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着眼于突出抓好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制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分县局及相关警种依法承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均进入当地政务大厅,条件确实有限的在本局开展“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杜绝在业务科室办理,严禁体外循环。
长春市公安局还利用“吉林公安网上服务平台”相关功能,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同时,他们加强网上服务平台应用和管理工作,使网上审批的全部流程和关键节点得到有效监管,促进行政审批信息化。
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后,为确保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不减,市局组织纪检、督察部门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和服务评价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有效监督,对审批流程、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实行重点监察,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公开、不作为或滥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