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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法院打造轻刑案件审理快车道

2014-07-07 14:15:4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年来,随着劳教制度改革及酒驾入刑等因素,导致我院刑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收案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1.18%,其中轻刑案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80%以上。为应对这一态势,我院积极探索多种举措合力推进轻刑案件快速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协调,强化制度保障。我院与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平谷区公、检、法三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轻刑案件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确立了轻刑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快速联动机制。

二是简化流程,加强内部衔接。立案庭对于有“启动快速程序”标识的案件,实现当日审查、当日立案、当日移交。刑事审判庭收案后即按照类案专审机制,直接交给承办法官,进一步压缩中转时间。

三是集中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对于罪名相对集中、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进入简化、集中审理程序。庭前准备阶段,进行法庭组成人员与诉讼权利告知,法庭纪律宣读等程序,节约开庭时间;庭审阶段,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陈述权的前提下,简化讯问、证据出示、法庭辩论环节,重点审查被告人有无前科劣迹、检举揭发、自首、立功等情节,并努力做到当庭宣判;文书制作环节,根据各类案件的构成要件,制作判决书模板,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类案专审,确保案件公正。刑事审判庭内部建立轻刑合议庭,对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等较为集中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在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统一案件的裁判标准和尺度,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落实政策,保证罪刑均衡。我院对于轻刑案件依法扩大管制刑的适用,促进刑罚结构更合理化。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且居住地在本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管制刑;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怀孕妇女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被告人,优先适用管制刑。

通过以上举措,实现了轻刑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同步提升。全部案件均在10日内审结并当庭裁判,其中危险驾驶罪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4日,所结案件无一上诉上访。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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