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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环资审判庭回应司法新期待

2014-07-04 09:41: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最高法成立环资审判庭回应司法新期待

主审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民案

记者7月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原最高法立案第二庭庭长郑学林担任首任庭长。

据介绍,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职责包括:审判第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对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解释等。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近年来,因重大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据初步统计,自2007年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我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法庭以来,已有16个省区市设立了134个环境保护法庭、合议庭或者巡回法庭,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积累了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的有益经验。

孙军工表示,此次,最高法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的设立,对于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全面正确施行,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在全社会培育和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遏制环境形势的进一步恶化,提升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形象等,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记者袁定波)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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