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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文明规范”接访有“四本账”

2014-06-25 08:43: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机关会严格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不会因你们放弃民事赔偿,就加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是记者日前在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听到该院检察官朱福生对申诉人的答复。

  原来,申诉人是该院承办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儿子韩某。事发当天,因急着就诊,韩某将老母亲送到一家没有资质的诊所打针,结果老人因过敏而去世。韩某对此很痛心,他找到闵行区检察院控申部门,要求拒绝民事赔偿,加重对被告人刑事处罚。

  朱福生耐心听取韩某申诉后,对其开展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工作,韩某最终心服口服,没有再坚持申诉请求。

  这次接待,被朱福生记录在该院控申科《来访接待记录本》上。记者看到,该院控申接待窗口还有另外3本台账——《法律咨询记录本》,《举报电话记录本》,《检察长接待记录本》。

  “我们要让‘文明规范’体现在每一次接待来访中,这也是我们的老传统。”该院诉讼监督部主任检察官姜利告诉记者,该院控申部门还非常注重机制创新。

  该院2010年在上海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制定了《涉检信访风险预警评估实施办法》,将信访风险确定为红、橙、蓝三个等级,进而由控申部门协调办案部门制定预案,促进案结事了。该制度出台第一年,该院控申科就办理了一起“红色重大风险”的信访案———闵行区梅陇镇118名村民上访举报村支书记吴某等侵吞集体财产问题。在该院控申科、反贪局的协同努力下,2012年3月,吴某因犯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以来,该院还在窗口实行“4十1”模式,即发挥控申接待窗口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反映以及案件当事人查询的“一站式”作用,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该院还出台领导开门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2013年,该院制定了《检委会审议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7月,该院在全市首次对一起不服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等。

  截至目前,该院控申科先后3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并先后获上海政法系统化解信访矛盾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检察院世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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