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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与破难 执行角力的上海路径

2014-06-23 09:54: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日前,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将执行款送至当事人病榻。李凌/摄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其中,执行难作为六难之一再次成为整治的关注点。

  执行难,究竟难在何处?如何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如何提升法律的威慑力,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近年来,对这一硬骨头问题,上海法院不断探索符合执行工作规律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让难题变得不难。

  ■第一难—— 被执行人难找

  王某是一起借贷纠纷案件的债务人,自从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后,他就“人间蒸发”了,电话不接、传票不回,找不到人,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下子陷入僵局。

  “这种现象很普遍,一些债务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事先做好了离家外出的准备,有的甚至在案子立案前就把财产转移得干干净净,等到执行阶段,法官只有扑空。”在执行庭工作了多年的上海杨浦法院法官胡伟东对此深有感触,在他手里,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而被迫搁浅的执行案件达到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空等不是办法,只有借力其他资源来做执行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

  在王某一案中,杨浦法院派驻到社区的法官成了胡伟东的“线人”。今年2月,社区法官在做群众调解工作时发现,王家的老房子拆迁了,王某的父亲正准备来动迁公司领取动迁款。社区法官立即联系胡伟东,胡伟东马上通知申请人、动迁公司的经办人赶到动迁基地协调会现场,说服王某的父亲用部分动迁款来支付债务,案件得以执行。

  执行督解员也是执行法官有力的“外援”。上海金山、奉贤法院利用执行督解员“地熟人熟”的特有优势,让督解员参与督促履行、提供线索、送达文书、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等部门也为法院搜索失信被执行人的行踪提供了重要支持。

  在上海宝山法院执行的一起劳动仲裁纠纷系列案中,被执行人上海某服务公司拖欠员工8万余元工资款,法定代表人辜某隐匿行踪、拒不配合执行。法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函,今年1月,民警在上海火车站3号线地铁站身份查询时发现辜某,立即将其约谈至警务室,同时向法院通报了情况。

  “执行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难题就是‘找人’,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可能寻找到那么多恶意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必须要发挥外援的力量,织成一张天罗地网,让被执行人无处可逃。”上海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汤兵生说。

  ■第二难——

  执行财产难寻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张某驾车与骑电瓶车的陈某相撞,上海长宁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陈某赔偿款1.4万元,但张某却表示自己无钱可赔。在《被执行个人情况财产申报表》中,张某在工作单位、月收入、存款、配偶等选项中都填上了“无”,在家庭财产情况一栏中,张某填写的竟然是“洗发水、电饭锅”。

  “为达到不履行债务的目的,被执行人往往用尽各类手法,化名存款、转移股权、假借贷、假离婚,这些给执行带来很大阻碍,使得法官难以查控这些人的财产。”汤兵生说。

  针对这些情况,上海法院近年来先后联手银行、房产交易中心、工商局等部门,建立了由高院和上述机构间的“点对点”集中查询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

  正是通过上述途径,法官发现,声称无业的张某原来是某航空公司的一名飞行员,名下拥有一套130平方米的住房,个人账户上还曾有过一笔40万的存款。法院当即对张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罚款5000元。张某悔恨万分:“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这样真不值得。”

  “点对点”查询机制极大提升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效率和效果。据介绍,上海法院通过这一机制至今已查询银行信息527万余条,工商信息14617条,房产信息36192条。

  在查扣车辆方面,上海法院则与交警部门建立了“道口管控”查控机制。

  上海青浦法院曾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肇事司机需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8万余元,作为车辆所有者的贸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此刻贸易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法院随即委托交警部门对该公司所有车辆进行道口布控。4年之后,也许觉得风头已过,该公司车辆的“行踪”逐渐出现。最终,该公司先后有4台车辆在出入上海道口时被交警部门拦截,法院将其扣押,不久便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破解执行难,合力是关键。法院确实需要通过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实现查人控物,让逃避执行者没有生存空间。” 汤兵生说。

  ■第三难——

  失信行为难惩

  黄某是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的被执行人,态度蛮横,甚至采取电话呼叫转移和设立黑名单的方式拒接法院来电。

  在了解到黄某正出售涉案房产后,上海一中院的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对房屋进行了查封,同时对其名下的2万余元存款进行扣划。此时,已与案外人签订了卖房合同的黄某乱了阵脚,他极不情愿地交上全部执行款,但仍然态度蛮横。执行法官遂对黄某进行了严厉训诫,至此,黄某才有所收敛,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

  信用惩戒的方法也使得上海崇明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某装潢公司崇明分部需赔偿黄某人身伤害损失4万余元。黄某申请执行,法院向装潢公司发送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但被原封退回。法院遂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崇明分部的负责人吴某露脸支付了2万元,但余款仍然不予支付。然而没多久,公司总部负责人就主动来到法院给付剩余赔偿款。原来,自从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公司日常经营受到了极大影响,这下他们尝到了失信的苦头。

  据统计,今年以来,上海法院先后对10787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565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在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还将840名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对150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对司法拘留,也并非一拘了之。长宁法院自去年6月起与长宁区看守所合作,在看守所设立了化解疏导室。失信被执行人被拘留后,先由看守所的狱警和社工疏导,再安排法院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前去化解心理症结,促使他们尽早履行执行义务。据介绍,这一做法,正在上海其他区县法院逐渐推广。

  与此同时,上海法院始终对拒执犯罪保持打击高压态势。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犯罪的案件已达14起。

  解决好老百姓的难题

  毋庸讳言,在一些案件中,被执行人确因种种原因陷入经济困境,也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造成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兑现。这种情况发生在相对弱势的申请人身上,矛盾更加尖锐突出,怎么办?

  对此,上海法院始终坚持“把方便提供给群众,把困难和麻烦留给自己”的工作理念,早在2010年9月,就制订了《关于涉民生案件执行的若干意见》,今年又对该《意见》进行修订与完善,增加了风险评估、欠薪保障金垫付、涉民生案件质量评估等更切合当下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总体而言,就是要求对此类案件,在执行资源的使用上适时、适当予以倾斜,主动优先安排执行。

  上海法院还采取在涉民生案件卷宗上统一加盖“民生”标志,由专门的执行组实行归类执行等措施,确保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并要求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执结。

  今年1月15日,上海闵行法院受理了95起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案件。原来,某家具公司去年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员工们纷纷提起劳动仲裁并申请执行。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冻结了公司账号,并查封仓库内公司的相关货物财产。

  此时春节将至,工人们都等着领工资回家过年。但涉案公司货物变现必须有法定程序,按部就班恐难解工人们的燃眉之急。闵行法院遂积极与区人社局联系,及时启动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为95名员工垫付全部工资款211万元,该笔垫付钱款将在之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闵行法院的做法,得益于上海法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的纪要,用足用好“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机制”。该机制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劳动纠纷,凡符合一定的条件,法院和人社局将及时启动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垫付员工工资,此后法院继续执行,并将执行到位的钱款返还欠薪基金。据统计,2013年,上海法院与人社局共启用欠薪保障金2942.03万元,涉及案件数1076件,惠及3270人,已追偿回748.39万元。

  同时,上海法院在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积极开展执行救助。他们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在管理职责、审批手续、发放要求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已对464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626.21万。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老百姓最直接、最切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解决好老百姓的难题,才能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 汤兵生说。

  (记者 卫建萍 通讯员 严剑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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