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高新区法院采取阳光立案、透明立案等工作举措,重点改进工作作风,破“门难进”转“门好进”,有效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
实现阳光诉讼引导。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公开承诺》、《关于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规定》等文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非工作时间转到庭室负责人手机),严格规范立案审查程序,统一立案审查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附加立案条件,人为抬高立案门槛。1-5月,立案1335件,全部做到应立尽立,立案合格率100%,无一起立案投诉。
整合网上诉讼服务资源。在全省率先开通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司法公开平台”,打造“网站、微信、短信、论坛、邮箱、微博”六位一体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当事人与法院的零距离沟通,当事人登录网上法院即可实现自主立案、送达文书、预约法官、在线答疑等27项服务。当事人网上立案19件,开展庭审直播12次,发布微信周报32期,通过微博、短信、论坛与当事人互动交流1900余(条)次,阳光法院论坛发布开庭信息162次。
设立志愿者诉讼服务岗。推进“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南京医科大学翰林学院对接,聘请10名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担任诉讼服务导诉员,为当事人讲解、引导办案流程,给当事人提供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荣获区“巾帼文明岗”称号。
设立基层诉讼服务窗口。坚持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将阳光立案与司调解有效结合,在镇街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6家诉讼服务窗口,聘请6名司法协理员驻点服务,定期组织法官巡回指导,现已成功调处纠纷112件。
试行诉前调查令机制。制定《诉前调查令操作规则》,经原告申请,法院批准,委托原告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被告相关信息,为正式立案提供所需证据材料。该项制度的推行,切实保障了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有利于提高了立案准确率,减少了公告案件数量,促进了司法活动的公正与效率,已签发诉前调查令8份,我院民事案件当事人到庭应诉率达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