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河北新乐市人民法院在新乐环保局配合下开展了环保非诉案件集中执行,对杜固镇3家未报环评手续,且擅自投入生产的塑料加工户进行现场执法,对生产经营用的厂房及用具贴了封条。并现场对3家业主宣布未完成各项审批手续、未达到环境检测标准的情况下,禁止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生产加工。
执行中,新乐法院和环保局还邀请了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依法断电,进行铅封,新乐电视台进行了现场拍摄。
此次强制执行受到了当地居民的支持和好评,通过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非诉强制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力争使一些等待观望中的污染企业受到教育和震慑,从而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好新乐的绿水青山。
(作者: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