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江口县法院去年开始在刑事审判领域“试水”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凡是对“两抢一盗”、贩卖毒品、醉驾、破坏森林、渔业、水等环境资源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的审理,一律适用审判长负责制,并且做到就地开庭、当庭宣判,以保障审判权和判决权一致性。
“审判长负责制真正实现了法律赋予法官的‘裁量权’,使责权利统一,增强了审判者的责任心,提升了法官的职业荣誉感。”江口县法院审判长负责制合议庭审判长张幽燕表示。据悉,为使改革形成长效机制,江口法院近期出台了《审判长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确定了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试点,建立了长期固定的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