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针对受理案件中当事人要求采取保全措施多的情况,对原有诉前保全制度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保全措施,做到保全严审查、担保严要求。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82件,同期增长35%,没有发生一起因财产保全引起的矛盾纠纷。
该院要求,对办理诉前保全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快速审查,对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指导完毕;对材料齐全、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案件,要坚持做到当天受理、当天作出裁定、当天执行;要做好保全工作记录,为后续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对被申请人进行送达时,要积极释法明理,尽可能减少误会和抵触情绪;对续冻续封案件及时送达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若财产保全到期申请人应主动向法院申请续保;如被申请人完全履行裁判文书后,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这些措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记者 陈 伟 通讯员 杨占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