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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中院:法官“下审”促和解

2014-06-18 14:11: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近日,许昌市中级法院的3名法官到长葛市处理小军与叶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一案,两级法院法官共同努力,积极调解,就当事人申请再审案和申请执行案一并达成和解协议,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官司得以妥善解决。

小军租赁长葛市金桥农机商贸城三区十二排十号二层三室一厅房屋期间,2012年2月13日因违章用电发生火灾,引发三区十二排十号一层叶强的仓库着火,给叶强造成巨大损失。为此,叶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军赔偿损失40万元。长葛市法院判决小军赔偿叶强损失191328元。小军不服判决向许昌市中级法院上诉,经审理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小军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

考虑到原被告均在长葛市居住生活,到事发地进行面对面调解,将小军申请再审案件与叶强向长葛市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合并处理,会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和精力,减少当事人路途奔波的麻烦。于是,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决定带案“下审”。

在长葛市法院的协助下,经过近4个小时的工作,小军和叶强达成协议:小军赔偿叶强现金17万元,其中11万元由长葛市从冻结小军账户上扣划转交,小军支付给叶强现金6万元;叶强申请法院解除对小军相关财产等的扣押、冻结;小军撤回再审申请。至此,一场历时两年多的官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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