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四川省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前期酒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1至5月,大队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05起,其中醉驾6起,涉嫌运营车2起,全部依法实施了顶格处罚。
峨眉山市交警大队把治理酒驾工作常态化,明确要求每个交警中队除了进行上级统一部署的酒驾集中检查外,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酒驾检查。各中队采取中队与中队联勤、与相邻夹江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联勤或者异地交叉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在城区交通要道设卡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醉驾案件全部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1月15日20时25分,乐都镇的向某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7.7mg/100ml,属于醉驾。向某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向某成为峨眉山市醉驾酒精含量最高、被判刑的第一人。
在治理酒驾工作中,峨眉山市交警大队宣传与整治相结合,顶住说情风,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取得一定成效。1至5月,辖区因酒驾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李清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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