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拥入城市,农村“三留守”人员数量持续增长。这些人员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很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在全省法院开展的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河南省新乡市两级法院从司法职能入手,延伸服务,尽心尽力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家事”做到家。
司法关爱做到家
——从帮扶解困到送法上门,提升“三留守”人员法律意识、维权能力
“这些留守儿童以后可以实现和外出打工的爸爸在网上见面的梦想了。”原阳县留守儿童学校校长道出了孩子们的心声。
原阳留守儿童学校共有学生30人,他们长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4月1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获知此情况后,带着法院干警捐款购买的电脑、书包、文具等,专程来到该校看望孩子们。“当‘三留守’人员遇到侵害时,发挥好审判职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袁荷刚说。
在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新乡市两级法院对“三留守”人员实行结对帮扶,400多名青年法官还成立了“情系进城务工人员、关爱‘三留守’志愿者服务队”,对空巢老人不间断地开展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等关爱服务活动;通过“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等结对形式,对留守儿童在教育、生活救济等方面开展雷锋志愿者活动。
授之于鱼,还要授之于渔。在对“三留守”人员贴心帮扶的同时,新乡市两级法院法官着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法官们组成普法小分队,开展“四进”(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村庄)活动,对“三留守”人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切实帮助他们树立维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司法保护做到家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为“三留守”人员撑起保护伞
“向‘三留守’人员伸援手,不能仅停留在送温暖的层面上,更重要的是立足审判职能,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袁荷刚要求,法院要切实肩负起对“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重担,全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志,俺儿跟媳妇去外头打工了,留俺一个老头在家带小孙子,前两天俺孙子让车撞了一下,医药费要不回来,俺该咋弄啊?”在延津县法院法律宣传台前,位邱乡的刘老汉向法官咨询。
“大爷,您别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法院会帮你把医药费要回来的。”位邱法庭的法官认真地进行了解答,并当场办理了立案手续。
新乡市两级法院对涉及“三留守”人员权益案件,一律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卫辉市法院在立案时,在卷宗上粘贴“‘三留守’人员案件”绿色标志,使案件得到快审快结;辉县市法院建立“‘三留守’人员”服务窗口,书面告知下一环节的承办法官相关情况,使“三留守”人员案件实现无缝对接……全市两级法院还加大对“三留守”人员案件的司法救助和诉讼费减、免、缓力度。截至5月7日,新乡市两级法院共为186起涉“三留守”人员案件实施了减、免、缓诉讼费,金额达56.32万元。
而针对危害农村“三留守”人员人身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该市两级法院坚持快审重判,加大打击力度,提升了“三留守”人员的安全感。截至目前,该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执行各类“三留守”案件2312起,已审理、执行结案2243起。
司法服务做到家
——延伸保护、能动司法,助力营造“三留守”人员幸福大家庭
“保护‘三留守’人员工作,单凭法院的力量远远不够,希望在关爱特殊群体的行动上,法院不仅是倡导者、践行者,更是推动者。”袁荷刚说。
为此,辉县市两级法院建立了“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联络员制度:在每个村庄、社区聘请1至2名法律素质高、有威望、热心为群众办事、公道正派的群众,分批次进行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诉讼指导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建立“三留守”人员信息筛查、通报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三留守”人员之需求,对发现的纠纷,第一时间与联络员、民调组织联动,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与此同时,该市两级法院还借助妇联、关工委等社会的力量,引导爱心人士、爱心组织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将保护的手段由司法领域扩展到社会全领域,真正让“三留守”人员有关爱、有帮扶、有亲情、有温暖,让外出务工者能安心、放心,能创业、发展,彻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景永利毛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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